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决定?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2 15:09:1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义务主体的确定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并由国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负责具体征收与补偿的法定主体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决定?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义务主体的确定

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并由国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负责具体征收与补偿的法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虽未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在取得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复后,应当依法以自己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并在无法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时,另行以自己名义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但前述法律规范规定的不明确,并不能成为市、县人民政府规避履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义务的理由。职权之所在,即义务之所在,也即责任之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代表国家组织实施征收被征收人合法房屋,也有确保被征收人通过签订协议或者以补偿决定等方式取得公平合理补偿的义务。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形式虽然多样,参与主体虽然多元,但如果补偿安置问题无法通过协商或签订协议方式解决,且无法定主体作出补偿决定,又无生效裁判对补偿安置问题进行过裁判,则合法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请求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要求依法作出包含补偿安置内容的补偿安置等决定。依法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以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为由,而否定其应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义务;即使认为被征收人补偿安置诉求“要价过高”,依法无法满足,亦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书面的补偿决定,并依法告知救济途径;而不能怠于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或者以反复协商代替书面决定,甚至以拖待变造成安置问题长期无法通过法治化渠道解决,造成既损害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权益,又提高补偿安置成本。人民法院亦不能以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并非补偿安置义务主体甚至并非征收主体为由而裁定不予立案。

二、关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长期实际使用房屋的权利人的权利保护

虽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长期实际使用房屋的权利人是适格的被征收人和补偿安置对象,应得到相应的征收补偿,具有提起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三、关于被征收人是通过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主张补偿安置权益

在双方既不能通过协商或签订协议方式解决,且无法定主体作出补偿决定,又无生效裁判对补偿安置问题进行过裁判的前提下,通过请求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承担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定义务,既有利于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有且仅有政府才是补偿义务主体,还有利于强化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区(县)征地事务机构配合和具体实施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职责。

农村土地征收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样主体就很明确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北京圣运律师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

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案例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决定

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对象的认定

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

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案例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法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发征地公告代表什么?土地征收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是否可以强拆民房?政府能否作为强拆主体: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的主客体有哪些,土地使用权使用主体是哪个: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哪些部门可以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哪些部门有权成为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主体: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是否可诉?遇到土地征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由谁负责?农村征地拆迁,谁是征收的主体: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肖卫红律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决定的审查要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是否合理?公民对强拆不服怎么办?我国的强拆主体如何推定?: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中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民法典村集体成员身份认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主体的法律依据?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由哪些主体承包经营?: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能够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吗,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可以进行合法强拆主体是谁?这个土地使用权是动产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坯房拆除补偿多少钱1平米?老家土坯房被强拆了怎么办?征地补偿安置法定主体是什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房地产税的征收主体有哪些,房地产税的征收主体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吗,村委会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诉讼主体,土地承包提起诉讼谁是诉讼主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来源:临律-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