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律师的拆迁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30 10:18:54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法律分析: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一般分为两种,即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先向拆迁补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满意答复后,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在民事诉讼中,则需要先

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律师的拆迁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一般分为两种,即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先向拆迁补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满意答复后,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在民事诉讼中,则需要先进行调解,如无法调解,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选择律师时,需要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经验、口碑等方面,同时也需考虑律师费用的合理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行为通知书、决定书或者确认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调解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得收取过高的费用。

二、拆迁补偿如何进行诉讼?

拆迁补偿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何进行拆迁补偿行政诉讼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9、申诉。

拆迁补偿不公平如何申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认为不公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提出诉讼。具体可区分情况进行:如果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则针对拆迁过程中的补偿决定、或者其他行政强制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如果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则主要针对补偿协议提起复议诉讼。

拆迁补偿诉讼是行政诉讼吗

拆迁补偿诉讼是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拆迁行政诉讼胜利后如何补偿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这类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所以应当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违法,而确认拆迁行为违法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的事项,同时,因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被告),只要被申请人(被告)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显然,这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

拆迁补偿合是否是行政诉讼范围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该内容由 韦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律师的拆迁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是什么?

拆迁合同纠纷诉讼的程序如下: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宣判。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一定补偿活动。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书面协议。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如果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9号《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逝迁人与房屋承担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指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综上所述,聘请律师进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法院庭外调解或者最终宣判判决结果。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

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

拆迁补偿款诉讼

拆迁赔偿诉讼

拆迁补偿款适用诉讼时效吗

拆迁补偿纠纷

拆迁纠纷诉讼步骤

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

拆迁 诉讼

拆迁补偿打官司有用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若干规定?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条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农村征地款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海淀民政局工作时间,海淀区民政局工作时间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时间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时间: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的标准与集体合同约定不一致要怎么解决,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渝北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搬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海淀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是怎样的,北京海淀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对企业进行拆迁补偿的范围,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福建口碑好的土地征收律师报价,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渝北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诉讼保全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财产保全后执行顺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律师,农村拆迁过程中家中新增人口的安置政策是怎样的,新增人口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厂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厂房拆迁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头条-拆迁补偿中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选择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