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法院不再受理强拆●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吗●法院可以参与强制拆除的执行吗。
征收补偿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司法强拆之前: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去年新规定的强制拆迁是要经过法院执行的。不过大部分是不需要的,因为法院和行政机关是不能相互交叉干涉的,况且政府地位不低于法院,没有申请的道理。
您好,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详情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违章建筑?(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官司赢了判决了,须在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了两年法院可以不受理(法院要是想受理可以找到若干时效中止的理由)。 如果没有过两年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受理的,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是立案6个月没有执行完毕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履行司法监督职责。
不是。如果是合法拆迁的,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条链接:《行政强制法》1、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4、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5、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6、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的案件
●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吗
●法院可以参与强制拆除的执行吗
●法院不再受理强拆
●法院能强制执行拆违建吗
●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拆迁房
●法院不予强拆的7个条件
●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吗
●法院执行强拆怎么办
●法院不得参与强拆
●房屋拆迁补偿包含院落吗,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办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审理房屋拆迁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市产权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房屋及院落拆迁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市产权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关于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自治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能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案件的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宁波江北区庄桥拆迁补偿标准,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来源:临律-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强拆的案件
投稿:李佳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