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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再受理强拆案件(法院不予强拆的7个条件)

  • 发布时间:

    2024-10-08 12:50:3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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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再受理强拆案件(法院不予强拆的7个条件)

#是不是有文件说法院不再受理农村拆迁问题了?#

在旧村改造中产生的拆迁问题法院是应当受理的,法院也就是一个中立的仲裁机关,是代表国家的,对一切事件都可做出裁判的,并代表国家对不执行其裁定的人制裁,随着法治的健全,法院的权力会扩大,不会减少的,

#目前法院受理拆迁案子吗?#

最高法明文规定,各级法院不得受理拆迁有关的民事案件,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换言之,除非打伤人、打死人,法院一律不受理。

#我家就要拆迁咯,开发商赔偿不合理,我想打官司.地方法院有熟人说,可能法院不受理.说政府支持拆迁办,希望有#

一、如果拆迁你的房子是为了公共利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征收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将来只能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征收拆迁。二、如果开发商拆迁开发改造,政府一般不会参与,只能由开发商与你们协商谈判确定合理补偿价格。即便协商不成,开发商也无权申请法院强迁。法院也不会受理该类拆迁诉讼问题。你的情况,只能是开发商与你商谈,即便谈不成,开发商也无权强迁或申请法院诉讼。建议:1.你房屋的性质是住宅,只能按住宅进行补偿,因有经营的因素,属于住宅改为营业用房的,可商谈适当提高拆迁补偿标准;2.可协商选择一套靠近路能购营业的产权调换房屋,可继续经营维持生活。

#法院还受理拆迁官司吗#

受理,属于行政诉讼,建议您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

#最高院对拆迁案件有没有做过司法解释?#

没有司法解释 但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的执行意见 百度 高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即可

#打拆迁官司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果你的材料齐全,属于法律受理范围,法院有义务受理,如不受理需要法院出具书面不受理原因。纵横法律网 付晓艳律师匿名

#房屋征收拆迁案件有时效性吗#

房屋征收拆迁案件有时效性,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在什么时候不受理案件#

这种情况有很多,如过来起诉期限,或者上诉期限,或者不符合法院的管辖范围等,法院都是不会受理的。

#拆迁补偿最多的方法#

合理获得最大拆迁补偿方法: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 合理获得最大拆迁补偿方法: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拆迁与法院有什么关系#

拆迁和法院之间如果不是直接法律关系,肯定有间接法律关系的。直接法律关系就不说了。单说间接关系,一是,国家征用拆迁,旧城改造拆迁,妨碍国家发展需要的拆迁法规外及以下行政行为外都与法院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到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保护物权人的物权法。都是与法院有关系的。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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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法院不再受理强拆案件,法院不再受理强拆案件怎么办

投稿:魏国轩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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