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行政强拆要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5 11:04:46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行政强拆要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房屋强拆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在进行强拆时没有提前下达书面通知,或是下达的文书中没有提示当事人诉讼的权利,此时当事人在1年内均可提起诉讼。拆迁户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提起诉讼,不能拖延时间,白白浪费维权机会。

行政强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拆能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棚改房被强拆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吗

棚改房被强制拆除而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此,强制拆除棚改房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依法对其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

强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强拆能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房屋被强拆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怎样申请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行政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行政赔偿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赔偿是一种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三、行政诉讼如何提出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除了具备原告的请求资格;

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外,应具备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和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的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行政强拆要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土地证有效期到期拆迁怎么赔偿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案例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申请

房屋被强拆后应该获得哪几项赔偿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房屋被强拆的赔偿流程

房屋被强拆了要怎么打官司

房屋被强拆怎么处理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申请

房屋被强拆的法律依据

房屋遭强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房屋已被强拆能不能可判行政行为无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的区别?强拆能不能属于行政强制: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有哪些?政府为地铁建设可不可以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违法建筑满两后可不可以行政决议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有哪些?政府为地铁建设可不可以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违法建筑满两后可不可以行政决议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有哪些?政府为地铁建设能不能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违法建筑满两后能不能行政决议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有哪些?政府为地铁建设能不能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违法建筑满两后能不能行政决议强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区别: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被强拆应该怎么样提起行政赔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违章建筑强拆争议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违章建筑强拆争议是否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除违建怎么申请行政复议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区别: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强拆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违法行政诉讼怎么写,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