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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老人去世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8 04:26:5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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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的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一、明确补偿款性质及归属首先,需明确集体土地补偿款的性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补偿款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

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老人去世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

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的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明确补偿款性质及归属

首先,需明确集体土地补偿款的性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补偿款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补偿因土地征收而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带来的损失。

其次,关于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所有。如果去世的人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其生前享有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益,那么其或其继承人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二、分析去世人员情况

在分配集体土地补偿款时,对于去世的人员,需进一步分析其具体情况。这包括去世时间、是否享有土地权益、有无遗嘱或法定继承人等。

如果去世人员在土地被征收前已经去世,且其不再享有该土地的任何权益,那么其无权获得补偿款。此时,补偿款应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如果去世人员在土地被征收时仍然享有土地权益,那么其应获得相应的补偿款。然而,由于人已经去世,这部分补偿款将作为其遗产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三、遵循法律程序与原则

在处理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去世人员的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与原则。这包括确保补偿款的公平、合理分配,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的合法权益,以及遵守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补偿款能否分给去世的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合法合规。

二、集体土地拆迁人死了有补偿吗

法律主观:

需要补偿的项目: 1、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 2、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 3、搬迁和 安置补偿费 用 4、 停产停业损失 、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 补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对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有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定。可以看出,此规定市针对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的,而没有关于商业用途的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法律上面对这部分的规定是空白的。 此外,各个地方的关于 集体土地拆迁 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都不尽相同,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北京市 集体土地房屋 拆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 征用集体土地 (以下简称征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占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的房屋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对非宅基地的征收不适用该办法,导致无法可依,实践中会有很多问题。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老人去世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主要有下的区别:

1、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⒉、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

3、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h3>四、集体土地拆迁人死了有补偿吗

法律主观:

需要补偿的项目: 1、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 2、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 3、搬迁和 安置补偿费 用 4、 停产停业损失 、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 补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对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有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定。可以看出,此规定市针对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的,而没有关于商业用途的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法律上面对这部分的规定是空白的。 此外,各个地方的关于 集体土地拆迁 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都不尽相同,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北京市 集体土地房屋 拆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 征用集体土地 (以下简称征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占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的房屋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对非宅基地的征收不适用该办法,导致无法可依,实践中会有很多问题。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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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来源:临律-集体土地补偿款分给去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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