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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2 23:32:0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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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法律分析:村民代表实行档案管理,其次村民代表要实行定期培训或不定期的学习培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

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村民代表实行档案管理,其次村民代表要实行定期培训或不定期的学习培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村民代表制度

法律分析:

村民代表的条件(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和党支部、村委会保持一致。(2)必须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3)必须思想进步、为人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4)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能够代表群众利益,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5)必须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无超生抢生、乱修乱建、违法乱纪行为。(6)必须坚持正义,敢于同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村里的团结与荣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村民代表实行档案管理,其次村民代表要实行定期培训或不定期的学习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h3>四、村民代表制度

法律分析:

村民代表的条件(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和党支部、村委会保持一致。(2)必须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3)必须思想进步、为人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4)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能够代表群众利益,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5)必须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无超生抢生、乱修乱建、违法乱纪行为。(6)必须坚持正义,敢于同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村里的团结与荣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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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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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来源:临律-对村民代表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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