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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的罢免程序,如何操作: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2 16:29:0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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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小组长,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可以联名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理由。被罢免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需要过半数登记参选村民投票,并获得过半数投票通过。法律分析按照以下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

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的罢免程序,如何操作: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小组长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可以联名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理由。被罢免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需要过半数登记参选村民投票,并获得过半数投票通过。

法律分析

按照以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拓展延伸

村民自治:罢免村民小组长的条件与程序

村民自治是指在村级组织中,村民通过自主决策和管理来实现自身利益的一种形式。罢免村民小组长是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罢免村民小组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首先,罢免村民小组长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等。其次,罢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提出罢免申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进行表决、达到法定比例通过罢免决议等。在罢免过程中,需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明,村民的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表达。通过罢免村民小组长,可以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维护村民的权益,推动村级组织的良好运行。

结语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权利,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联名提出罢免要求,并说明理由。罢免需满足过半数登记选民投票,并获得过半数投票通过。罢免程序应合法、公正、透明,确保村民意愿得到充分尊重。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助于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维护村民权益,推动村级组织良好运行。村民自治是实现村民利益的自主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二、村民小组长未做满一年被罢免需要重新选举吗

法律分析:符合相关情况的可以进行补选或者重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村民小组长的罢免程序,如何操作

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程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村民联名提出罢免要求并陈述理由,被罢免成员有权进行申辩。罢免需获得过半数登记选民投票,并获得过半数投票通过。

法律分析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拓展延伸

村民小组长的罢免程序:权利与责任的平衡

村民小组长的罢免程序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维护村民的权益并确保村民自治的平衡。在这个程序中,村民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来罢免不称职的小组长。这既是村民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对小组长履职责任的一种监督机制。罢免程序的操作包括村民提出罢免申请、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等。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确保程序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以确保权利和责任之间的平衡。只有这样,村民自治的原则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村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结语

村民小组长的罢免程序是维护权益、实现自治的重要机制。村民行使权利、监督履责,确保公正、透明、合法。只有平衡权利和责任,村民自治才能得以体现,村民利益才能最大化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h3>四、村民小组长未做满一年被罢免需要重新选举吗

法律分析:符合相关情况的可以进行补选或者重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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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头条-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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