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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保障的法律依据,公司承担劳动保险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0 15:41:2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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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保障的法律依据,公司承担劳动保险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公司劳动保障的法律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二、行政法规

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5、《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16、《失业保险条例》

1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8、《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3、《工伤保险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行政法规性文件

27、《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2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29、《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

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3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3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四、部门规章

3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35、《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6、《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37、《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3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39、《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40、《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41、《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42、《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43、《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

4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

45、《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46、《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4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49、《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50、《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5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52、《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53、《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5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55、《最低工资规定》

56、《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57、《集体合同规定》

58、《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9、《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

60、《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61、《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62、《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地方政府规章

6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65、《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66、《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67、《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六、司法解释

9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劳动法律关系包括

法律主观: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主体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且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及个体经营组织。2.内容:即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客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既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法律客观: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2.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3)劳动法律关系在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知识延伸——认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其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得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的终止的定义: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定义: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规范部分。2、过渡性规定。3、集体合同文本本身的规定。集体合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劳动合同文本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争议: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商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的定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行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范围: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放声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劳动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1、职工代表2、用人单位代表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

三、公司承担劳动保险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

劳动保险费的核算范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还核算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一、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的收入有哪些

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的收入: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其他。

二、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三、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

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首先要保护企业职工的权利,优先支付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以保障职工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求;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是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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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临律-公司劳动保障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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