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农民不会咋办,起诉拖欠农民工资的人,首先需要确认在诉讼时效内且符合起诉条件,然后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等待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即可。对于农民工来说,即使没有欠条,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
起诉拖欠农民工资的人,首先需要确认在诉讼时效内且符合起诉条件,然后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等待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即可。对于农民工来说,即使没有欠条,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就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追讨工资。
具体来说,起诉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书: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证据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工资被拖欠的证据。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携带起诉材料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三、等待法院立案通知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
四、参加诉讼活动
在案件受理后,原告需要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诉讼活动,包括庭审、调解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农民工在追讨工资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果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为农民工在诉讼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法律分析:一、农民地纠纷不应诉可不可以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产生纠纷的,可以由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与承包方因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后,部分农民在未与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放弃土地耕作,外出务工或经营其他产业。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以终止承包合同为由,收回土地另行发包。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土地效益逐渐上升,务工农民陆续返乡,要求继续履行30年不变的承包合同,耕种其原承包土地。此类纠纷,各地均有发生,具有普遍性。
2.承包期间因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部分农户将其承包土地转包、转让、出租给他人耕种,自己外出务工。随着政策调整,原承包人要求收回土地自行耕种,现耕种方不愿退还土地,而土地流转双方往往是口头约定,或虽有书面协议,但协议条款不全或不能匹配土地现值,致使双方在流转期限、出让形式及承包费等问题上产生争议。
3.“机动地”、“开荒地”引发的纠纷。二轮土地延包时,部分地方按国家政策预留了5%的机动地。现有农户或返乡农民不顾村集体已与他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事实,要求承包这些土地,从而引起矛盾。此外,还有基于对村中荒地开垦权的争夺而引发的纠纷。
4.土地“小调整”和新增人口要地的纠纷。二轮土地延包后,部分地方为解决人地矛盾,仍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方案调整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再调整土地,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希望通过“小调整”调换土地的农户以及希望获得土地的新增人口。他们无法达成愿望,从而引发纠纷。
5.土地权属不清的纠纷。由于撤乡并镇、合村并社以及征用土地的增多,过去无人问津的荒地、荒滩,现在成了“香饽饽”,但由于过去村与村、社与社、个人与个人之间土地权属不清,引发纠纷。
三、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分析:任何人都有权为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为法行为,可以起诉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关于举报村干部犯法问题,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村干部是在协助履行国家工作职责中涉嫌犯法的,可向乡(镇)纪委、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大、组织部门等举报,也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第二,如果是村干部个人问题涉嫌犯法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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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头条-怎么起诉,农民不会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