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少被征收人曾遇到过这样的困境:补偿标准不透明、安置方案不合理,甚至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导致维权之路漫长而艰辛...

本案当事人王先生(化名)是泸江市某镇村民,其房屋所在区域因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在未签订正式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之后,王先生多次与镇政府、区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履行补偿职责,但均被告知“不归我们管”“需向上级反映”。几年过去,补偿事宜始终未能解决,王先生一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无奈之下,王先生决定寻求法律帮助,最终委托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王兰、刘颖迁律师代理此案。

圣运王兰、刘颖迁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案件材料,发现本案的核心矛盾在于:多个行政机关相互推诿,拒不承认自身具有补偿安置职责,导致当事人陷入“投诉无门、诉讼无对象”的困境。他们迅速整理出了办案难点与突破策略。
律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征地批文及相关职责文件,最终锁定本案中具有补偿职责的行政机关应为泸江市某区人民政府。尽管镇政府、街道办
等均曾介入,但依据法律规定,区县级政府才是征地补偿的责任主体。
针对区政府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圣运王兰、刘颖迁律师随即代理王先生向泸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其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履
职。
经审理,泸江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支持了王先生的请求,确认区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60日内作出处理。这一决定成为本案的关键转折点,为后续补偿协商奠定了法律基础。

圣运王兰、刘颖迁律师指出,本案典型地反映了征地拆迁中“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具有明确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得以“内部职责分工”为由拒绝履行对公民的补偿义务。
两位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并没有一味强调“告政府”,而是通过法律程序锁定责任主体、依法督促履职,将行政争议纳入法治轨道。这种“程序推进实体”的维权策略,既避免了当事人陷入长期信访困境,也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施加了法律压力,促使行政机关正视问题、主动解决。
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证据收集、程序选择和法律时机的把握至关重要。许多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程序,容易错过维权时机或告错对象。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责任主体,推动补偿问题实质解决。

本案的成功,不仅帮助王先生一家拿到了应有的补偿,更彰显了法律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圣运拆迁律师团队始终秉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和丰富实务经验,助力每一位当事人在法治框架内争取合法权益。如果您也正面临征地拆迁方面的困惑,不妨联系我们,圣运律师愿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