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拆迁安置房 后悔了吗,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成都 拆迁安置房 后悔了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成都拆迁安置房能买吗●成都 拆迁安置房 后悔了吗最新消息●成都安置房被拆一般怎么赔偿。
一、买完安置房就后悔了
对比商品房来看,安置房的地段和质量都是不怎么好的,因为安置房价格上虽然是很便宜,但是很多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所以在交易的时候,很难让人放心。在选购安置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房产证过户的安全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安置房可能无房产证
由于一些地方开发商和政府因为拆迁的人很多,所以很多都开发商没有来得及办大房产证,没有大房产证的话,业主自然也办不了自己房屋的房产证。所以很多的安置房都是没有产权的房屋,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的。
2、五年内无法出租、转让
没有房产证的置房的在五年之内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也就是业主是没有转让出租的权利的。但是如果有房产证,就证明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在五年之内进行交易的。
二、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置房是政府对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是可以进行贷款的,但是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房子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但是如果安置房时集资土地,则无法办理产权证。
安置房贷款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准备相关材料;
2、贷款机构审核材料,做出审批;
3、审批通过,双方签订贷款协议;
4、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5、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三、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交易上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但是无证的拆迁安置房买卖要分清情况,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一需要了解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是具备产权证的,只是因为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的情况下,如果有拆迁协议书,之后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二但是需要注意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是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的,但是不同开发商对此的规定不同。
那么安置房什么时候才可以进行买卖呢?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要五年的时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而且具体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根据土地性质进行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一般乡镇大多都是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就可以办理到房产证,可以上市进行交易,而有些则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例如说集体土地,除非进行土地性质变更。
已公证过的安置房可以反悔吗
已公证过的安置房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拆迁安置房时效有期限要求吗,法律怎样规定
拆迁安置房时效有期限要求,期限要求是6个月。被拆迁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被拆迁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关于“成都安置房出售有无风险”的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含义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有证的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第三、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由以上可以看出,成都安置房出售是存在某些风险因素的。但是如果处理得当,房产商可以根据多方研究将安置房进行二次出售。在购买安置房时,要与房产商签订相关合同,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房产过户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房产,都要进行公证,获得房产证。
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并且价格一般是相对比较低的。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满足以下两点,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第一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第二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所以,安置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拆迁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这类房子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房子,这类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3、房屋的权利人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4、相关费用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一、城市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市场安置商品房,即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楼房进行安置,此种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还有即划拨土地进行建设房屋用于安置,此种房屋需要到当地咨询是否在该安置房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交易。如果有购房者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到卖主取得不动产证之后再进行交易。
以上两种安置房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都暂时不属于被安置户的产权,属于期权的范畴,房产产权的确认以产权登记为准,因此您与被安置户的关于拆迁房的交易不予认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产证办结时市场价变化大而卖方反悔的风险,导致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即使对方能够如约办理过户,也存在因房产未过5年而增加税费的风险,所以不鼓励购买。如果真因为价格合适执意购买,需要对购买协议明确对方办理过户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责任,并明确对方违约的赔偿责任。并以第一时间入住及办理完成过户的产权证作为交付全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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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成都 拆迁安置房 后悔了吗,成都 拆迁安置房 后悔了吗现在
投稿:秦同南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