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2021年苏州最新拆迁政策●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电话●苏州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一、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二、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
城市房屋拆迁,是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而言,城市房屋拆迁流程如下(鉴于以招、拍、挂的方式获取土地开发权为当前法律法规规定常态,流程便以此为基础):
1、规划部门(规划局)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2、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
3、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5、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
6、开发企业向市、县房屋拆迁管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即发改委的立项批复);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即用地批准书);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拆迁管理部门应从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
8、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冻结拆迁范围内的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冻结方式为:主管部门7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冻结;若同意,则在7日内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这些部门包括计划部门(发改委)、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建设部门、房管部门、工商部门等。冻结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经申请,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年。
9、在拆迁期限内,被拆迁房屋未租赁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屋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等);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房屋已被租赁且租赁协议未解除的,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三方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拆迁当事人不能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11、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只要拆迁人已按条例规定给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12、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拆。
1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三、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房屋拆迁工作申请流程为:依法取得市发展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地图、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持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交拆迁申请,经批准拆迁后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下发权力经委托,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拆迁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调查,制定拆迁方案和实施方案。
一、房屋拆迁五个主要环节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拆迁人持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若作出暂缓发证决定的,应说明理由。
4、房地产管理局在拆迁范围内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并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年。了解1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征地拆迁怎么算?怎么算赔偿?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九、拆迁结案。
一、2022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查询
在相关地方政府(省、市、县)网站查询。
拆迁户应当明确: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关键的拆迁补偿信息属于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若有关部门没有主动公开,拆迁户也没有及时获取,补偿款有可能变少。各地补偿政策不一。拆迁户可以实时关注地方政府(省、市、县)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进行查阅。
二、征地公告期限为多长时间
征地公告期限为45天。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苏州市工厂的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赔偿标准都是按各省各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通常会按照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以及损失情况来进行补偿。工厂拆迁一般涉及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置等情况,情形复杂,可以请求专业人士进行综合资产的评估。
苏州市工业园区工厂拆迁政策解读
苏州市工业园区工厂拆迁政策解读:根据苏州市工业园区的相关规定,工厂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工厂的性质、规模、产值等因素来确定的。拆迁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补助两部分。经济补偿主要涵盖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设备补偿费等,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安置补助包括职工安置费、社会保险费、培训费等,旨在帮助职工顺利转岗。拆迁补偿标准的查询可通过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
苏州市工厂的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根据工厂的规模、价值和损失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拆迁涉及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安置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综合资产评估。根据苏州市工业园区规定,拆迁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补助两部分,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查询拆迁补偿标准可通过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或咨询电话了解,注意关注政策调整和更新的通知和公告。
征地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拆迁房屋需要的手续有: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4)根据当地的政策文件、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
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
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一、城市房屋拆迁时,政府负有哪些责任
城市房屋拆迁主要涉及三方主体,即政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政府对于房屋拆迁负有管理责任,具体表现在:
(1)对建设单位的拆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主要内容。
(3)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安置问题进行裁决。
(4)根据已经作出的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5)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处罚。
二、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时找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出现矛盾,应及时协商解决。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做出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查明情况,进行调解,并形成笔录,由双方签字。调解不成的,应就双方争议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裁决,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三是对被拆迁户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周转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此外,对按照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的遗留问题,需要进行强制拆迁的,还应在事先做出强制拆迁决定。根据建设部建住房?2001?161号文件《关于贯彻的通知》规定,依照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发放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原则上仍按原《条例》的规定执行。原《条例》第15条规定,对逾期不拆迁的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所作限迁决定,除涉及被拆迁户较多,情况特殊外,一般应载明被拆迁人姓名或名称、拆迁房屋地点、强制拆迁的事由、适用法规条款、限迁期限等。限迁决定做出后,可依法强制拆迁。
补偿方案和补偿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文件进行查看
拆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与补偿标准及征地情况息息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那么这些信息具体有哪些呢?
(1)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一、征地申请需要公开哪些文件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下文件征收方应主动公开告知被征收人: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征地批文);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告知、确认、听证,此为征地报批前的三程序,缺一不可;
4、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材料:两公告一登记中的两公告。
拆迁户应当明确: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关键的拆迁补偿信息属于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若有关部门没有主动公开,拆迁户也没有及时获取,补偿款有可能变少。各地补偿政策不一。拆迁户可以实时关注地方政府(省、市、县)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进行查阅。
拆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与补偿标准及征地情况息息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那么这些信息具体有哪些呢?
1、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网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电话
●苏州拆迁公告
●2021年苏州最新拆迁政策
●2020苏州拆迁
●2021年苏州最新拆迁政策
●苏州市拆迁计划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电话
●苏州拆迁新政
●苏州政府拆迁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查询表(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查询表下载)
●苏州吴中区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24年有哪些新的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查询官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查询官网电话)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查询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查询网址)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公告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公告网查询)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公告查询(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公告查询官网)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消息公布(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消息公布网)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消息查询(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消息查询网)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公示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公示网址)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公示栏(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公示栏查询)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查询电话(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查询电话)
●苏州园区住宅拆迁补偿标准,苏州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查询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告查询网址)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消息公布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消息公布网站查询)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消息查询网(苏州拆迁文件最新消息查询网址)
●苏州拆迁文件最新消息查询系统(苏州拆迁文件最新消息查询系统)
●苏州拆迁公示时间查询表格最新(苏州拆迁公示时间查询表格最新版)
●苏州拆迁公示时间查询表格下载(苏州拆迁公示时间查询表格下载官网)
●苏州拆迁公示时间表格下载官网(苏州拆迁公示时间表格下载官网最新)
来源:头条-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苏州拆迁文件最新公示信息查询网
投稿:祁冬同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