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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看房屋的结构,保留部分结构体系完整的话没问题的但要注意的是原来的部分内墙现在变成了外墙,要做好防水处理
放心吧,政府拆迁会先安置好住户,才会动工的
农村的房屋是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村民要用土地建房的话要向上级申请宅基地,批准后你才能在指定的地方盖,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你家没有经过村委的同意私自建房,所以是违法的,拆之前应该你们之间有沟通,是沟通不成功才强迁的吧?还有你说只拆你家的,没拆其他的,这个情况可以里面还存在什么关系吧,按理说如果是规划,也就是计划你村在某年或某阶段内拆迁改造的,此规划或计划下达后应该不允许建房,即使村委同意建,到上级房管局或土地局也不会给你办理手续,所以说建了房而没有房证土地证也是不会给补偿的。
对于一户两宅的行为,目前来说,法律规定是不予赔偿的,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也是要对获得一户两宅情况要具体认定是否有行政机机关的错误或者相关的历史原因所导致,并不能一刀切的,当然认为全部一户两宅的行为均不予以补偿。这个东西在面临拆迁的时候,需要具体自己去争取,具体如何去争取,最好还是先沟通后法律途径的方式来解决,有需要的话尽量问问律师
若巳得到补偿款,搬离了,这房子已经是拆迁单位或部门了。真想住,1看是否具备居住条件。2要拆迁部门同意。
你好,安置对象为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而非实际居住使用人。即便安置房实际只为一人居住使用,但户籍在册人员为多人(包含空挂户口情形),则多人依法对该安置房享有居住使用权。
在拆迁案例中,经常会遇到如知情子女回沪,或者读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拆迁房屋内,人并不在房屋内居住,即“空挂户口”的情况。而一旦产生诉讼,空挂户口的人到底能不能取得拆迁补偿款?能够取得多少拆迁补偿款成为案件的审理焦点,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现简要做一归纳、总结。因为篇幅所限,先简要讲公房内空挂户口的补偿问题。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案例中一般承租人份额略多一些)。根据法律规定,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为公房面积小,可能无法满足迁入户口人的居住,很多空挂户口的人是在外面租房居住的,如果严格限定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可能过于严格,所以司法解释又规定“在按拆迁公有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而很多空挂户口的人符合这一条件。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判决结果也不一致,有的法院认定为同住人,判决给予较多的补偿款,有的法院不认定为同住人。这要结合迁入户口时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有的案件中不是承租人同意,而是他人作为知青子女的监护人)、迁入户口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是否确实居住困难、家庭矛盾突出无法共同居住、他处是否取得福利分房等因素综合考虑。2、2011年新的拆迁条例实施(俗称“拆迁新政”),一般按照房屋面积(俗称“数砖头”)进行补偿,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同住人,法院一般会对有户口的人进行酌定补偿,而不同法院酌定补偿款的金额也各不相同。法院往往考虑到拆迁地段(不同地段评估均价和评估单价不同)、户口迁入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原被告的年龄和收入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3、如果拆迁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享受托底保障,则被核定在内的有户口的人都能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1、调查核实;2、逐户走访;3、编制拆迁计划;4、申请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6、签订协议;7、实施拆迁。
小产权在农村是合法的,在城市还是违规的,主要就是没有房产证,得不到法律保障,国家想清理,但是这种情况太复杂,肯定不会一刀切~~
如果拆迁人没有要求你腾房或者是搬迁的日子还没有到,就可以在房子里面住着!详细情况可以向英淇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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