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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需符合哪些条件: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07 18:35:3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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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律分析: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法律程序和实际条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法律程序条件:土地权利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包括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程序。在这些程序中,必须遵循

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需符合哪些条件: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一、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法律程序和实际条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法律程序条件:土地权利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包括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程序。在这些程序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土地证书和使用权证书。

2. 实际条件:土地权利的取得还需要满足实际条件,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用途、土地的面积等。如果土地的所有权存在争议,或者土地的用途与规划不符,或者土地面积不足等,都会影响土地权利的取得。

3. 其他条件:除了上述两点,还有一些其他条件也需要满足,例如缴纳土地出让金、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在符合规划、用途和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出让、划拨或者其他合法途径取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登记的目的是确认土地权利,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规划、用途和条件。”

以上是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实际条件,以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

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

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已完成,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三)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四)临时用地:

1、为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建设工程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3、不影响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利用概念土地利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人类最早对土地的利用是直接从土地上获取野兽、植物果实等食品;随着人类社会分工和原始农业的产生,人类开始通过播种、收获等农业活动获得粮食等农产品;现在,人们常说的土地利用已经是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行为了。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土地利用程度、结构、效益等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是土地利用的基础性工作,为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科学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为更合理地利用土地指明了方向;土地利用规划用于指导今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土地开发是土地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人类通过利用土地来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土地利用的三大目标是土地利用的经济目标、生态系统目标和生态环境目标。中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可开垦耕地资源已经很少,应更注重土地的集约利用;为保证国内粮食的供给应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土地使用条件就是对于指定土地规范的相关指标,有规划用地面积、出让面积,建设总规模,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限高等相关因素。这些内容在土地使用之前一定要规划好,然后交于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果土地使用条件的审核通过,就可以拿到土地使用证。

三、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转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2、转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并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转让。这里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

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限制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2、对准予转让的,又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

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一、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五)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六)土地使用权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七)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使用权要交什么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

h3>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

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

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已完成,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三)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四)临时用地:

1、为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建设工程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3、不影响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利用概念土地利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人类最早对土地的利用是直接从土地上获取野兽、植物果实等食品;随着人类社会分工和原始农业的产生,人类开始通过播种、收获等农业活动获得粮食等农产品;现在,人们常说的土地利用已经是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行为了。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土地利用程度、结构、效益等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是土地利用的基础性工作,为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科学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为更合理地利用土地指明了方向;土地利用规划用于指导今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土地开发是土地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人类通过利用土地来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土地利用的三大目标是土地利用的经济目标、生态系统目标和生态环境目标。中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可开垦耕地资源已经很少,应更注重土地的集约利用;为保证国内粮食的供给应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土地使用条件就是对于指定土地规范的相关指标,有规划用地面积、出让面积,建设总规模,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限高等相关因素。这些内容在土地使用之前一定要规划好,然后交于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果土地使用条件的审核通过,就可以拿到土地使用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土地权利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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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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