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2025,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空挂户在征收时一般不能得到补偿。空挂户指的是户口落在某个住址,但落户人实际并不居住在这个住址,也不在此生活。根据相关法律和实践,空挂户如果在
空挂户在征收时一般不能得到补偿。
空挂户指的是户口落在某个住址,但落户人实际并不居住在这个住址,也不在此生活。根据相关法律和实践,空挂户如果在征收公告发布前不是被征收地的户口,那么通常不享有征收补偿。这是因为征地拆迁补偿款一般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分配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而户口空挂在村里的人已失去该村民资格。
然而,也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空挂户在征收公告发布时已经取得了被征收地的户口,那么他们可能有权享有征收补偿。此外,如果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么无论户口在哪里,房屋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因此他们可以得到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
总的来说,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否得到补偿,主要取决于他们在征收公告发布时的户口状况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地方政策。因此,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
“空挂户”是90年代买卖户口所引发的词汇。简单点说就是本来是农村户口,后因工作、入学、入伍等情况,需要落户在其他地方。但由于自己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住房、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给编一个虚无的地址,将你的户口落在那个地址上,办理身份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空挂户”在现在衍化成很多城市居民到农村落户,但并不居住在农村;或者有些农民外出务工、上学、入伍,长期居住在城市,而户口依然在农村的现象。
其实依照简单逻辑来讲,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补偿按照户口来补偿的话,这样“空挂户”依其户口属性,也是可以获得部分补偿的。但对于其他被征地农户来讲,这样的分配补偿方法似乎并不是很公平。
“空挂户”是否应该有征收补偿
如上所述,根据地方征收拆迁方案规定,如果方案规定按照户口进行补偿的话,那么“空挂户”也是有获得补偿的可能。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地方政策规定按户口进行征收补偿,“空挂户”依据其户口性质获得征收补偿,其补偿数额也是不会有很多的。
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也就是说,对农民的补偿,一个主要是房屋的补偿,即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一个是青苗补助费。“空挂户”因其在地方既没有房屋,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所以没有获取补偿的余地。而涉及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至少1:1的置换原则进行房屋的安置。因“空挂户”没有房屋,所以也就没有置换的空间。
所以,如果依据户口要征收补偿,其条件一方面是要有地方政策的明文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依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而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因征收补偿是明确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是补偿实际经营者的。故仅仅是“人户分离”状态下的空挂的户口是不会有任何征收补偿权益的。
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无法获得补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提供合理补偿保障权益;迁移附着物需要协商并付迁移费或补偿费。
法律分析
一、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
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也就是说,对农民的补偿,一个主要是房屋的补偿,即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一个是青苗补助费。“空挂户”因其在地方既没有房屋,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所以没有获取补偿的余地。而涉及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至少1:1的置换原则进行房屋的安置。因“空挂户”没有房屋,所以也就没有置换的空间。
二、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农民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然而,对于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由于其没有实际关系和财产,无法获得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农村村民的住宅,应尊重意愿,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保障居民的权益。对于其他附着物,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给予适当的迁移费或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分析: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变成空挂户一般仍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空挂户是指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农村的“空挂户”大多泛指出嫁女,户口在本地或户口虽迁出但丧偶、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应当获得土地补偿,具体根据拆迁项目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分析: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补偿按照户口来补偿的话,“空挂户”依其户口属性,可以获得补偿,但由于“空挂户”既没有房屋,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等,因此获得补偿的空间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长期不在农村居住的,但是户口本身在该农村的,不会形成空挂户,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征收地户口的,就有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1、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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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空挂户征地补偿方案,农村空挂户法律依据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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