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征收有补偿吗2025,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通常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这是因为,开垦荒山荒地需要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否则不具有使用权的征收时补偿
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通常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这是因为,开垦荒山荒地需要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否则不具有使用权的征收时补偿费用归属于村集体。换句话说,只有拥有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或单位,在土地被征收时才有资格获得相应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时,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信息。然而,此条款主要适用于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个人或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偿费用。但这同样适用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个人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但针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对于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该法律并未提供直接的补偿规定。
综上所述,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在征收过程中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补偿主要是针对拥有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或单位。因此,在涉及土地征收的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法律信息。
法律分析:农村荒山荒地征收安置补偿给谁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如果开垦的荒地荒山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而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归开垦者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开垦的,开垦者取得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时候是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一、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开垦的,开垦者取得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时候是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一、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个人如果对荒地进行开垦的,国家对荒地进行征收时,农民个人有权主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发放补偿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征收有补偿吗
●没有承包的荒山是不是集体的
●承包荒山一直没经营怎么办
●荒地承包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承包荒山未到期被征用
●承包荒山未经村民会议同意
●没有承包地的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
●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能否分到土地补偿款
●农村承包荒山不合法
●承包集体荒山未到期,遇到土地征收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没有承包的荒山是不是集体的,承包荒山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秦杰煜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