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2025,南水北调占地如何赔偿: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5 05:43:20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2025,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强占土地。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取得农民的同意后,才能提出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2025,南水北调占地如何赔偿: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出让土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2015年土地 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拆迁土地补偿法律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律依据: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私地划拨土地拆迁补偿规定,拆迁补偿方案:关于划拨土地房屋的安置问题: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划拨土地管理规定拆迁补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临沂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规定,临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一、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2025,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强占土地。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取得农民的同意后,才能提出土地征收申请。这意味着,如果农民不同意征收,政府不能单方面进行强占。

    然而,如果征收土地是为了重大公共利益,且已经获得了相关审批,并给予了经济补偿,但农民仍然不同意征收,此时政府可能会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征收。但这种情况下的征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政府不会随意强占土地,而是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补偿等方式来解决征收问题。

    二、南水北调占地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的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南水北调占用耕地有补偿款吗

    法律分析:占用耕地有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搬迁费以及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青苗、农副业设施等个人财产补偿费,由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农村移民住房,应当由移民自主建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统一规划宅基地,但不得强行规定建房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第十条 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之前申请用地预审,在工程开工或库区蓄水前3个月向有关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省级土地主管部门汇总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移民安置用地由主管部门按照移民安置进度,在移民搬迁前6个月向有关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四、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征地补偿是按照国家批复的南水北调总干渠补偿标准进行赔付。 具体如下: 水田 1888元/亩。 水浇地 1754元/亩。 旱地 1422元/亩。 菜地 2742元/亩。 河滩地 711元/亩。 果园 2274元/亩。 经济林地1622元/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南水北调占地如何赔偿?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的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章。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章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章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征地补偿是按照国家批复的南水北调总干渠补偿标准进行赔付。具体如下:

    水田1888元/亩

    水浇地1754元/亩

    旱地1422元/亩

    菜地2742元/亩

    河滩地711元/亩

    果园2274元/亩

    经济林地1622元/亩

    用材林地1622元/亩

    灌木林地1622元/亩

    苗圃1622元/亩

    养殖水面2410元

    注:本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标准以当时政府下发文件为准。

    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章征地补偿

    第十条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之前申请用地预审,在工程开工或库区蓄水前3个月向有关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省级土地主管部门汇总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移民安置用地由主管部门按照移民安置进度,在移民搬迁前6个月向有关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临时用地,耕地占补平衡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调剂土地安置被占地农户或农村移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兑付给提供土地的村或者迁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上述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确保其用于被占地农户或农村移民的生产和安置。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安置用地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兑付。

    第十三条自愿以投亲靠友方式安置的农村移民,应向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由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接收和提供土地的证明,在三方共同签订协议后,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拨付给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兑付给移民。省级人民政府应统一印制分户补偿兑现卡,由县级人民政府填写并发给移民户,供移民户核对。

    第十五条城(集)镇、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的迁建,应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所需投资补偿。城(集)镇迁建补偿费支付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迁建补偿费,根据签订的迁建协议支付给企业法人或主管单位。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的迁建费用,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是一次性的还是每年都有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2020年有吗

    南水北调占用耕地有补偿款吗

    南水北调用地补偿

    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补偿款是什么制度怎么补偿

    南水北调占地补偿是一次性吗?

    南水北调工程占用农地赔偿

    2020南水北调土地补偿标准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不同意会被强占土地吗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2020年有吗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是一次性的还是每年都有

    南水北调占用耕地有补偿款吗

    南水北调用地补偿

    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补偿款是什么制度怎么补偿

    南水北调占地补偿是一次性吗?

    南水北调工程占用农地赔偿

    2020南水北调土地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南水北调征地补偿,南水北调用地补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邹欣可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