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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土地怎样征收2025,土地征收有争议如何处理: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4 20:45:40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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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土地怎样征收2025,有争议的土地涉及征收怎么办,法律主观: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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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有争议的土地怎样征收2025,有争议的土地涉及征收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土地征收有争议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行政裁决及复议、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申请村委会或乡政府进行调解,也可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三、土地被征收了会有哪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征用土地有争议怎么办

    一、征用土地有争议怎么办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二、征地补偿方案的确定有哪些步骤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向市、县人民政府报批。

    3、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

    关于征地补偿方案,这关系到被征地之人的利益,所以在当地政府公布方案的时候,一定要作出相应的了解,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而要是发现存在违法的情况,也要积极的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的话会因此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五、土地征收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征收纠纷找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部门、法院等相关部门求助,具体如下:1、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资源规划、调查、监测等工作,并且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管理办法;2、土地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以及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3、法院:土地纠纷涉及到土地权属、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法院求助,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问题。土地纠纷处理方法:1、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3、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4、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综上所述,在解决土地纠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土地权属证、土地合同、地籍资料等。同时,也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使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六、土地权属有争议如何征收

    法律分析: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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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黄鹏一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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