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1、可以去找村民会议投票表决;2、或者也可以找农村土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3、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
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
1、可以去找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2、或者也可以找农村土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分析: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一)、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三)、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解决: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分析:确权后发生土地权益纠纷的,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关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如果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土地有纠纷不能确权首先应当解决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的
●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办法
●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处理程序
●土地使用权纠纷法院受理吗
●土地使用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
●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办法
●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处理程序
●土地使用权纠纷法院受理吗
●土地使用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使用权处分是怎样的,占用集体土地怎么处罚: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法院可以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吗,集体土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萧山瓜沥拆迁补偿公告,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依据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依据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怎么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怎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土地增值税吗,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南京拆迁补偿协议变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岀让收支管理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坎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土地如何补偿,土地使用权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对土地的补偿,土地使用权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怎么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怎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征收后由谁管理的呢,土地被征用后,土地使用权归谁: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寺庙拆迁补偿给谁,寺庙土地使用权归属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土地征收后使用权归谁,土地被征用后,土地使用权归谁: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吐鲁番拆迁补偿公告,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的补偿主体: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初中拆迁补偿多少,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荒废地遇拆迁怎么补偿,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土地收购补偿标准,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的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乐芮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