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买房条件,集体户口买房条件,由于各个地区的房产政策不同,买房条件也不尽相同。集体户口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大学生的集体户口是没有办法买房的,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是具有购房资格的。具体的购买条件,以所在地的购房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住房限
由于各个地区的房产政策不同,买房条件也不尽相同。集体户口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大学生的集体户口是没有办法买房的,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是具有购房资格的。具体的购买条件,以所在地的购房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意见》第一条 关于执行对象的认定(一)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二)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三)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四)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根据市建委审核意见,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第二条 关于社保及个税证明的认定(一)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按个人所得税证明认定,因未达到起征点而未纳税的月份一并累计。(二)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的,如其余参保的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均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予以认可。(三)在江苏省地税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证明予以认可。(四)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家庭中一名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时间最长的成员认定。第三条 关于购房证明有效期的认定(一)在2017年3月16日前已开具购房证明的:因已过有效期且未购房重新申请开具的,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商品住房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已认购或合同已确认,二手住房在《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合同已打印或合同已确认提交,如购房证明已过期可续开,继续有效。(二)因购房证明遗失申请补开,证明虽在有效期内但未购房的,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三)新开具的购房证明有效期调整为180天(现为90天)。
集体户口是否可以购房,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工作原因迁入的公司或者社区的集体户口,是属于常住集体户口,符合条件可以买房。并且购房后可以拿房产证、身份证以及集体户口证明这三件有效证件前往派出所将集体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2、因为上学迁入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并没有买房资格。申请户口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年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打印表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1.如果是工作原因迁入的公司或者社区的集体户口,是属于常住集体户口,符合条件可以买房。并且购房后可以拿房产证、身份证以及集体户口证明这三件有效证件前往派出所将集体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2.因为上学迁入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并没有买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集体户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居住在同一地方,为同一家庭成员,无房产可供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集体户口是指由亲属、朋友、同事等自愿组成的家庭生活群体的户口簿,通常用于解决临时居住和住房困难的问题。申请集体户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居住在同一地方。所有成员必须居住在同一地址,地址应当准确、明确,并与实际居住情况相符。二是为同一家庭成员。集体户口成员间应当具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经法律认定的其他亲密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三是无房产可供居住。所有成员均不具备符合当地规定的住房条件,没有房屋可以提供居住。在提交集体户口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提供所有成员的身份证;二是提供所有成员的户口簿;三是提供所有成员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四是提供申请人的申请书,说明集体户口的成员构成和地址等情况。集体户口可以取消吗?集体户口可以取消,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只要集体成员不再居住在同一地址或出现其他侵犯户籍管理法律法规情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就可以取消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由亲属、朋友、同事等自愿组成的家庭生活群体的户口簿,通常用于解决临时居住和住房困难的问题。申请集体户口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查阅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非婚生子女、父母未亲属关系的子女以及其他亲密关系的人组成的家庭生活群体,可以申请登记成立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落户流程:1、买一套能够办理房屋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房子;2、买属于自己的房屋并且办好两证后,去当地派出所问清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警。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找到户籍警后向其说明来意,填写一份入户所购买的房屋申请。要带两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在的集体户口的单页原件、自己的学历原件、身份证、聘用合同原件必须是毕业2年内与企业签的合同。户籍警签字同意后,就可以拿着申请书到当地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集体户口落户要提供的资料有什么1、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已婚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子女的还需子女的户口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件各一份;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3、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两张;4、加盖公司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一份;5、如须更换身份证的需准备身份证照相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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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潘俊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