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农村有地能否得到征地补偿,要看该企业职工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企业职工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但如果企业职工的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要看该企业职工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如果企业职工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但如果企业职工的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集体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式是: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农村土地补偿不合理怎么投诉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卖给城市居民,所签协议有效吗
我国对农民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购买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且尚未获得宅基地,或者虽已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购买了农村的房屋,也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宅基地的市场价值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在巨额迁拆补偿款的诱惑下,买卖农村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住房所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城市居民之所以热衷到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购买农民的房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期待从将来房屋拆迁中获取巨额利益。二是由于房价过高买不起市内的楼房,而农村房价便宜,买了自已可以居住。三是退休人员到农村买房养老。四是购买宅基地建设农家院,搞经营。
我国一直禁止宅基地的直接买卖。对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出卖、出租,法律虽未禁止,但对交易主体也有严格限制。总的来说,《土地管理法》的精神,宅基地不允许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特别是城镇居民出售。换言之,除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因宅基地调整,经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买卖宅基地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买卖宅基地。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分为两类人: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前者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成为购买人,后者则一律不能成为合格的购买人。
买房人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大体可分三种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由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这类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得不到批准,自然也不能购买其他村民的房屋;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未获得宅基地的,这类村民可依法申请宅基地,或购买其他村民的房屋。
买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也有两种情况:(1)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除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外,其他的农民没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外村的村民也不能购买本村的房屋。(2)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了此项要求。总之,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民村民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住房。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现实中,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购买了农村的房屋,也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可以,征地补偿是针对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的补偿,只要合法承包了土地都可以依法获得土地补偿款
企业职工农村有地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要看该企业职工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企业职工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但如果企业职工的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农村违章建筑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农村违章建筑可以得到征地补偿,但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不给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哪些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
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弃耕地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能得到征地补偿。国家征收土地,根据土地原用途的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每亩三四万元至十几万元之间。征收耕地具体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征地补偿款能否起诉
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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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职工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但如果企业职工的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一、拆迁地赡养老人户口能否迁回
可以迁回。迁移户口本身,是不需要公证的:但是当事人要赡养老人与迁移户口之间,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为当事人户口迁入老人的户口所在地后,对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待遇是有影响的;因此迁入地的集体在出具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当地时,是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具不享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相关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的;当事人具体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二、村民股权女的没有吗
多年来,农村外嫁女群体分红纠纷屡见不鲜。不少村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既然嫁到了外地,就不应该再继续享受娘家村的分红。
但其实,能否享受到股份分红,要看其是否被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权和分红权。村民可通过填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申请表》,申请界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而且,成员资格界定要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因此,"外嫁女"的户口只要是一直保留在村里,就取得了成员资格,有权享受村里的分红。成员资格认定以户籍关系为基本依据,结合土地承包、长期居住地等因素,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利益,其中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即为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农村拆迁补偿怎么分配
1、如果某人的户口在本村,只要他的农民身份没有改变,那么他就享有地权,在房屋被拆迁时就应以集体成员的资格分配土地补偿款。2、即使某人的户口迁出了本村,也不能简单粗暴的掠夺他身为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还要看他是否还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经济来源,为本村集体所尽的义务大小等多因素综合考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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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企业职工农村有地能否得到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