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的主体是谁,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
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3、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不属于政府下属部门,其职能也不包括房屋征收拆迁。加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为,它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利用自身相应特权与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且遵循的是行政规则。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签订主体主要是被征收人及征收者。具体而言就是,签订安置补偿合同的人员主要是拆迁户的户主以及拆迁办的主要代表,一般情况下安置补偿合同的签订主体不会出现有村委会的工作人员。
一、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产权置换
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方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当农民认为政府未及时给与安置补偿时,一定要向当地的区(县)、市级人民政府主张,而不能盲目乱找行政部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区(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征收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农村拆迁补偿的主体是谁啊
●农村拆迁补偿的主体是谁呀
●农村拆迁谁负责
●农村拆迁补偿给谁
●农村拆迁由哪个部门负责
●农村房屋拆迁主体是谁
●农村拆迁属于什么政策
●农村拆迁补偿的主体是谁呀
●农村拆迁以什么为准
●农村拆迁谁说了算
●征地拆迁的房屋安置主体都有哪些,征地拆迁房屋安置的对象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宅基地主体是谁,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吗,村委会能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怎么认定?,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是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费的获得主体,土地补偿费由谁所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协议签约主体是谁,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房屋拆迁补偿诉求书: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探讨,村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谁,土地出让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款的支付主体,机动地征地补偿款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法律中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的主体 ,征收主体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有明确规定征地拆迁的主体是谁吗?,国家有明确规定征地拆迁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的主体是什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纠纷谁是被告,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的批准主体,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哪里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签订主体是哪个,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主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我国征地补偿的发放主体是谁?,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错列补偿主体,征地补偿协议被补偿人错误有什么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拆迁安置协议签约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来源:临律-农村拆迁补偿的主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