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征收,农村和城市的这些区别你知道吗?,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地价低,城市地价高,农村是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是房屋所有权等等。但是这些区别具体到征收程序中,与我们老百姓切实相关的利益,又有哪些影响呢?城市
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地价低,城市地价高,农村是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是房屋所有权等等。但是这些区别具体到征收程序中,与我们老百姓切实相关的利益,又有哪些影响呢?
城市和农村征收的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征收中,我们首先要知道的是《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其中规定了对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市场价格是由我们被征收人集体协商、选举的专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决定的。该机构在作出评估报告以后,会向被征收的每家每户送达价格评估报告,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当然,征收补偿还包括因征收而临时安置、搬迁以及停产停业的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条例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同样也会有对临时安置、搬迁以及停产停业的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则要了解《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刚刚修订了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征收应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上这几种补偿标准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具体办法来确定。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城市和农村征收的差别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和农村征收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两种征收的补偿计算是完全不同的,城市征收补偿是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评估机构评估价值,被征收人对于补偿价格有着更多的影响力。
而相应的,由于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是被征收人全程参与的,也就省去了听证这一流程。
而农村的征收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综合地价和具体办法决定的,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只能在征收审批之前要求听证,建议修改安置补偿方案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两条途径可走。
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能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后,因为大多数法院认为最开始的征收公告仅是一种通知行为,不具有结果效力,没有可诉性。只有征收决定是征收部门即将实施的行为,才可以诉讼。
即明律师在此提醒被征收人,对于安置补偿有异议的,国有土地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复核评估报告,或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征收土地的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的基础其实就是土地的国有制,我们并没有拥有土地,而是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从本质上来说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国家需要这些土地的时候自然会征收会这些土地,只是需要给予我们其他的不能使用这些土地的补偿,虽说了解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这样的基本常识我们还是需要去了解的。
一、农村土地征收可以强制执行吗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
应当提供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农村征土地征收需要强制买保险吗
补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进行具体的分析。具体的您可以说一下您的详细情况,我帮您分析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之间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所引发的争议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对此,只要符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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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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