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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6 14:07:3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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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明确指出了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

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

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明确指出了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实施流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申请征收土地之前,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随后,政府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并至少公告三十日,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还需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在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政府角色与责任:

在整个征收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仅负责公告和组织实施征收工作,还需确保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政府需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安置等协议。对于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政府也需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充分保障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

法律分析:第一步:前置程序。第二步:征地审批。第三步:征地公告。第四步:补偿安置。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但是,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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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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