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一、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危旧房屋进行的工程建设。《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
一、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
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危旧房屋进行的工程建设。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
主要范围是:
1、城市棚户区改造;
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3、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4、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法律分析: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提议并组织实施制定《棚户区征收标准》,各地政府严格按照《棚户区征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公共安全能够应急保障和环境卫生能够保洁等城市农村历史顽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优化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一大批困难家庭住房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完善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生产生活、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二十四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一、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棚户区改造补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可以强行拆除吗?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
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
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安置房出售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吗?
1、安置房出售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
《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其他安置房税收规定
《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第五条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对象
●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棚户区改造具体内容
●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哪些
●棚户区改造的概念
●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棚户区改造主要包括
●棚户区改造有几种方案
●2023年2022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改政策新政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3年住建部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文件,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如何办手续?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存在哪些违法问题及建议?棚户区改造要经过什么拆迁程序和流程: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棚户区取得房产证的困难因素有哪些?,办理《房地产权证》困难的原因: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门面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棚户区拆迁补偿面积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棚改土地是否可以建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的土地能建商品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改土地是否可以建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的土地能建商品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还是开发商,棚改户是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区改造是大产权吗,棚户区改造是大产权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及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是什么?,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常德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常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常德市拆迁规划,常德郭家巷棚户区改造规划: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模拟拆迁什么意思,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模拟拆迁是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没有合法征收手续擅自进行棚户区改造,街道办联合住建局下达危房应急排险通告要求房主搬离: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临律-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