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宅基地证书后迁户口有影响吗,迁户口对已有的宅基地证书会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因情况而异。宅基地使用权与户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与户口有一定关联,因为“一户”
迁户口对已有的宅基地证书会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因情况而异。
宅基地使用权与户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与户口有一定关联,因为“一户”通常是以户口为依据来界定的。
拆迁补偿与户口关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户口相关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户口迁出,可能会影响这些补偿的发放。特别是,如果户口迁出后,该户口下的人员可能不再被视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影响其享受相关补偿和安置政策。
宅基地继承与户口关系: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具备继承属性,但“地随房走”的原则使得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从而间接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这个过程中,户口也可能对继承产生影响。例如,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成员(即户口在本村),则可能更顺利地继承并使用宅基地;而如果继承人户口已迁出,可能会面临更多限制或挑战。
综上所述,迁户口对宅基地证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拆迁补偿、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继承等方面。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判断。
户口迁出后则不享受原村集体村民待遇,故宅基地也不再给划分,依据实际操作的经验,农村的宅基地已划分的通常不再收回,故小儿子可以继承。
家庭户中个人户口的迁出不影响该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如果是户主迁出,可以变更宅基地证上的户主姓名。如果是全家的户口都迁出,则保留地上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之后不能再翻修房屋建设,等房屋自然的失去居住价值以后,再有集体收回该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条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二、该项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在有些地区(如:河北),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农村后,在该村的宅基地(未建),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不能确权);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三、户口迁出宅基地怎么处理
宅基地一直都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但是农民却只能够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一旦将户口迁入到城市之后,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将应当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
宅基地被收回了,那宅基地上的房屋应该怎么办呢?这些也是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的固定资产,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所有,即使农民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依然享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但这里还需要分几种情况处理:
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
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时候房屋已经不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了,这一类的房屋农民也不能够重新进行修建,而由于各地农村正在进行空心房整治,这些房屋还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据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一旦将户口迁入到城市之后,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将应当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
迁户口必须要宅基地证的说法不正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迁移是并未一定要求具有宅基地证,该证件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必须具备的材料,没有宅基地也可以依法办理迁户口手续。
一、户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迁移是合法吗
本人不知道就迁户口是不可以的,可以申请撤销迁移。公民迁移户口的,只有在本人或户主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作为户口登记机关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不能未经本人或户主同意就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照规定,户口迁移需由本人办理。当事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户主办理。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申请迁入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
一、离婚后迁户口的条件:
1、符合当地准迁条件;
2、提供的材料齐全;
3、当事人自愿提出迁移申请。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的流程如下:
1、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2、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3、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综上所述,离婚迁户口需要的流程是迁户口的一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改为未婚;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审批之后,依法将户口迁入该地。
三、不是亲生的怎么解除户籍关系
迁户口手续:一般来说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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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临律-有宅基地证书后迁户口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