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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如何公平分配农村房产?: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9 14:58:00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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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的平均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分配。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对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问题的详细解答:宅基地分配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如何公平分配农村房产?: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

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的平均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分配。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对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问题的详细解答:


宅基地分配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这意味着,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为单位,而非个人。


宅基地的面积分配通常会考虑家庭成员数量,但具体每人可获得的平方数会因地区而异。例如,有些地方规定,3人以下户的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3人以上户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米。


房屋所有权与分配


农村自建房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建房者或其家庭成员。在分配时,应首先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如果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且没有明确的产权划分协议,那么可以视为共同共有。在分配时,应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进行分割。


离婚情况下的自建房分配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农村自建房的分配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如果自建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进行平均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院判决。


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分配


在宅基地拆迁时,补偿通常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两部分。房屋补偿应分配给房屋权利人,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则由集体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


如果拆迁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那么补偿的分配应根据共有份额或协商结果进行。


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的平均分配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宅基地的分配原则、房屋所有权的确定以及离婚或拆迁等情况下的特殊处理。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二、农村同村不同组可以建房吗

法律分析:同村不同组,在不同组的情况下,只要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可以申请建房,只要相关部门核实通过申请,完全可以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如何公平分配农村房产?

婚前建造的房屋归婚前所属一方所有,婚后共同负债的房屋需补偿一半给另一方。父母为子女建造的房屋平分给夫妻双方。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对等分割。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产不予分割。家庭共同居住的房屋按份额分割,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金钱补偿。对于房产份额不确定的情况,法院先分割其他财产,再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

法律分析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

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四、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五、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六、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婚前建造的房屋,若属于一方婚前所得且双方没有约定,则归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若房屋建造所欠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则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父母为子女结婚所建造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平分分割。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对等分割。婚后共同居住的家庭房产可以确认夫妻财产份额并进行分割,离婚时需补偿离开家庭的一方相应的金钱补偿。对于分割房产份额不确定的情况,法院一般先进行其他财产分割,房产分割需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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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自建房家庭成员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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