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受不受购房限制,拆迁补偿中如何解决购房环节的问题,法律分析:拆迁补偿与购房环节相关,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解决方法。法律依据:1 《物权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转让规定。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章第六十五条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与购房环节相关,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
1. 《物权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转让规定。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章第六十五条,规定了拆迁补偿的应付标准。
3. 《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了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的具体计算规则。
在拆迁补偿中,购房环节是重要的一环。购房过程中,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转让问题。同时,拆迁补偿的应付标准和计算规则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可见,解决购房环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合理的操作和处理,保障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复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
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
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二是返城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
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一是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拆迁补偿款;
二是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拆迁单位拆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三是当《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3、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一、拆迁应该区分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吗?
是的。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一、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如何解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管理条例》规定,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商品房被拆后赔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会根据征收的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来核算费用,房屋产权调换会根据房屋的总体面积来补偿房屋配给,不同的地方的标准还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1、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县城的商品房平均售价计算,例如:商品房的房价为:2000元一平方米,那么应用房子的总面积乘以2000元,就能计算出来了。
2、地皮的价格:一般住宅的地皮价格为:500元一平米,门面价格为:1000元一平米,如果该地皮属于国有的土地,那么可以用国有土地证单独进行标价,一般是房子与地皮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一、商品房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
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要比房产证上的面积更大的话,应要求拆迁方丈量,并坚持以实际的房屋面积进行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
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要与一般的门窗不同,还有石英水磨地和一般的水泥地的补偿也不同,一些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很容易混淆,因此必须认真的查看。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
如果有违章的建筑,最好要拥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只有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都可以,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是不同的。
4、签订商品房拆迁合同时,需要仔细的查看合同的内容,有什么不清楚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调整,之后才能签字。
5、如果商品房拆迁时要求析产的,如有两个房产证的话,还可以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
二、相关法律依据
商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应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市场价格商业门面应该是比普通住房价格要高的。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方式上看不大,都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但在拆迁评估的评估方法上存在差异。住宅房屋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商用店铺由于缺乏同一区域位置出售的可比照案例,多采用现行收益法进行估价。不同的估价方法和估价策略最终将会影响到价值量存在很大的差异,反映到补偿价格上营业用房单位面积的补偿价格远远高于住宅用途房屋。
凡需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须到计划、城市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并须具备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方可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购房突破限购
●拆迁受限购影响吗
●拆迁户限购政策
●拆迁房限购政策
●拆迁户受限购影响吗
●拆迁款买房不限购
●拆迁购房优惠政策
●拆迁户 限购
●拆迁款限购吗
●拆迁购房限购吗
●限购拆迁房算吗
●限购拆迁房算吗
●限购令针对拆迁吗
●限购后能否凭拆迁证买房
●限购政策 动迁房可以剔除吗
●已经限购了,还可以享受动迁政策吗?
●拆迁户 限购
●买了限价房对拆迁有影响吗
●拆迁受限购影响吗
●限购影响拆迁还房子吗
●强拆打110不出警,碰到强拆报警,警察不受理: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不受起诉期限制,征收补偿协议多少时间生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涉及拆迁补偿 法院不受理,司法强拆可以起诉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开荒地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开荒地受法律保护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土地承包纠纷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受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判断题法院不受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法院不受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对不对: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法院不受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对不对 ,法院不受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对不对: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明确该土地补偿款纠纷是否属于法院不受理范围内,农村土地补偿款纠纷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违法举报5不受理?,非法占地举报电话: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起诉村委会法院不受理怎么办,怎么起诉村委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补偿款纠纷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土地补偿款法院可以处理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补偿纠纷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有哪些,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因: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法院不受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对不对 ,法院不受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对不对: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补偿纠纷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有哪些,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因: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天山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花钱办事”退费纠纷法院不受理,这是把矛盾纠纷推给社会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受不受购房限制,拆迁受限购影响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苏涛爽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