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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拆迁补偿办法文件,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解读: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0-02 18:30:3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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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拆迁补偿办法文件,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解读,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房屋补偿费或重置费补偿标准: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损失。赔偿标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装

杭州地区拆迁补偿办法文件,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解读: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杭州地区拆迁补偿办法文件,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解读

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补偿费或重置费

补偿标准: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损失。赔偿标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赔偿总额。

补偿形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货币补偿金额为房产评估价格与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之和。若选择房屋补偿,涉及差价补偿问题,计算方式为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减去赔偿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需求:当拆迁协议签订且赔偿到位后,拆迁方可进行拆迁工作。在此期间,被拆迁方需要临时安置。

安置方式及费用:拆迁方可以提供统一的临时安置点,或者支付包括租房费用、停产停业补偿费用等在内的安置费用。这些费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月支付至约定期限。

三、奖励性补偿费

奖励性质:奖励性补偿费并非强制要求,当拆迁方有尽快施工需求时,可以提出支付尽快搬迁奖励金。

奖励对象:该奖励针对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方。

综上所述,杭州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得到公平补偿。补偿内容包括房屋补偿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可能的奖励性补偿费。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

二、杭州市杭州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保障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50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9〕27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标准:

一、货币安置标准

1、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2、被拆迁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根据被拆迁房屋价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再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拆迁人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货币补偿款和补贴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4、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期限为12个月,由拆迁人一次性发放。

二、原地安置标准

1、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评估价格进行资金结算,确因自然间不可分割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需按安置用房评估价格优惠结算的,优惠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0平方米。

2、被拆迁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按原建筑面积安置。

3、安置高层的,可增加原建筑面积10%的安置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算。

三、异地安置标准

1、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评估价格进行资金结算,确因自然间不可分割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需按安置用房评估价格优惠结算的,优惠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0平方米。

2、被拆迁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安置时享受48平方米保底安置,原房建筑面积与48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按重置价进行资金结算。

3、安置高层的,可增加原建筑面积10%的安置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算。

4、异地安置,且安置房源地段等级低于被拆迁房屋等级,应安置面积可以按市场评估比准价格8折结算。

四、奖励政策

1、搬迁奖励:

(1)异地安置:二个月内搬迁(封门)并在三个月内签约的住户,每证奖励5万元。三个月内搬迁(封门)并在三个月内签约的,每证奖励1万元。

(2)原地回迁:原地段回迁的住户奖励费相应减半。

2、安置奖励:

(1)确因自然间不可分割等原因需要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结算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0平方米。扩面费用按市场评估比准价的8折结算。

(2)货币安置的拆迁人在领取货币安置款后一年内又购买住宅房屋的,根据购房纳税凭证,新购房屋价格低于货币补偿款的,拆迁人按新购房屋价格的2%给予奖励;新购房屋价格高于货币补偿款的,拆迁人按照货币补偿款的2%给予奖励。

五、过渡费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9〕27号)具体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在异地安置时,安置高层建筑的,可增加原建筑面积10%的安置面积。增加的10%面积费用按1000元/平方米收取。

2、在安置奖励住改非住户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并签订协议的,按住改非协议面积或工商营业执照面积予以一定的奖励,并可根据店面的纳税情况给予10%的上下浮动。

3、如有特殊情况,经区政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拆迁办负责解释。公布之日起申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适用本标准。

三、杭州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国土分局会同用地单位联系市工地勘测规划院按照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和选择意见书实地放线定界;征地拆迁工作专班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政府征收小组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合法面积认定。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及还房面积。特殊情况处理程序:被拆迁户书面情况说明,村委会签署明确意见,征收小组集体研究;


5、套价核算。拆迁公司根据实地清点丈量数据和征收小组确认的合法面积,进行套价核算,建立电子表格;


6、征收小组确认。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


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被拆迁户在测算表上签字确认。如有错漏,由拆迁公司补充调查,征收小组人员实地核实。拆迁公司建立增补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该表上签字确认后,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8、拆迁补偿公示。政府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拆房屋合法面积、还房面积等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政府征收小组与被拆迁人签订《还房协议书》、《搭住费协议书》等;


10、支付补偿费、交房。资金管理部门将房屋拆迁补偿费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上交土地使用证、交被拆迁房屋。


综上所述,各市、县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有两种拆迁补偿的标准:1、产权交换式补偿。交换式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2、货币补偿方式。一般包含了: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房屋拆迁重置价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杭州市企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故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1、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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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杭州地区拆迁补偿办法文件,杭州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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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吴研

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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