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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房屋拆迁补偿,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你了解过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9-04 21:42:4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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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房屋拆迁补偿,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你了解过吗,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权利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多处求助最后拿到微薄的征收补偿款,甚至一些权利人根本拿不到补偿款。当大家都在为征地拆迁补偿各处奔走时,殊不知还有一种东西叫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分为

何为房屋拆迁补偿,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你了解过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何为房屋拆迁补偿,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你了解过吗

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权利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多处求助最后拿到微薄的征收补偿款,甚至一些权利人根本拿不到补偿款。当大家都在为征地拆迁补偿各处奔走时,殊不知还有一种东西叫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分为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与征地拆迁密切相关的就是行政赔偿。

本文中,爱土拆迁律师团分析的国家赔偿主要针对征地拆迁领域的行政赔偿,各位拆迁户要集中注意力,好好学习。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面临强制拆迁或因强制拆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被征收人,赶紧看过来。

一、哪些行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对其作出的侵害我们权利的行为的赔偿,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国家行为呢?

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的职务行为。拿征地拆迁来说,政府实施征地拆迁,是基于国家赋予他们的职权。如果是履行这些职权致我们损害,例如非法强拆,或是在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户使用暴力,殴打,虐待或者唆使他人殴虐待打拆迁户,非法限制拆迁户人身自由等行为,这些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政府的职务行为致我们损害都要赔偿,违法的才会赔偿,合法的行为只有补偿,就像正常的征地拆迁,国家就会给我们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但如政府的征地拆迁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这时就可以讨论是否有国家赔偿的问题。

二、谁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简单来说因政府征地拆迁行为而遭到损害的企业,个人,就是国家赔偿请求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的公民已经死亡,继承人可以成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

三、向谁申请

在拆迁活动中,政府的行为侵害了我们,我们知道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我们该向谁申请呢?法院?上级部门?《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简单来说,就是谁错谁赔。比如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拆迁中对我们进行了殴打,那么由乡镇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我们可以向向乡镇政府申请赔偿。当然,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派出所、工商所等派出机构不能作为被申请人,如果是他们做出的行为,要向设立他们的机关请求赔偿。即派出所作出的行为要找公安局赔。

四、赔偿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要向申请的机关递交书面的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如果被害人死亡继承人申请的,还应当递交证明与被害人身份关系的证明。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必须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对政府的赔偿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书写申请有困难,递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怎么办呢?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不用担心您因材料问题而受理无门。

当政府的行为侵害我们权利的时候,我们知道可以复议或者诉讼,但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自己有这两项权利的时候,时效却已经经过了。毕竟复议时效只有60日,诉讼时效只有六个月。但其实,您还剩一个救济途径,那就是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远超复议诉讼的时效。

五、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的范围只针对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

何为直接损失呢?拿征地拆迁来说,比如政府今天强拆了我们的的房子,他确实拆错了,那么房子的价值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或者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对我们进行殴打,那么我们因身体被伤害而支出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就属于直接经济损失。

同时,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比如殴打,拘禁等,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里的严重后果也并不抽象,实务中,只要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被关了,就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要强调一下,国家只赔偿直接损失,那么我们在征地拆迁中有时候会遇到当事人自残自杀等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属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这属于被害人自己致害。在法院判决中,这样的行为会被直接认定为与征地拆迁没有因果关系而不予赔偿。

所以面对拆迁,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用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来换取自己的权利,这样的牺牲毫无意义。

总的来说,《国家赔偿法》对于公民的保护还是比较完善的,它尽可能的站在了行政行为相对人也就是我们普通民众的角度。就连在举证责任上,也有责任倒置的规定。即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政府机关要证明受害人的伤残或死亡与他们的行为无关。

所以,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支撑,在遇到征地拆迁等行政行为造成我们损害时,要学会加以利用,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利,维护我们的尊严。

二、什么情况可以在征地拆迁中获得国家赔偿

可以在征地拆迁中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况要想获得国家赔偿要具备以下要件:

1、主体要件所谓主体要件是指侵权行为的主体要适格。国家赔偿法规定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才能要求行政赔偿。司法机关的错案依照司法赔偿处理,立法机关的抽象立法行为不能获得的国家赔偿。我国行政机关的规模很大,机构庞杂。除了人民政府之外,还有政府机构、派出机构等部门。这些单位都是可以作为行政赔偿的主体。

2、原因要件原因要件就是指造成侵害的原因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只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侵害才能获得行政赔偿。如果主体并没有使用行政权力而造成公民权利损害是不能获得行政赔偿的。例如行政机关领导的私人行为是不能获得行政赔偿的。同时行政行为具有对外性。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行为,如处分、纪律检查等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另外,行使行政职权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如,在半夜,拆迁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也是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3、结果要件结果要件是指只有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实质的伤害才能要求国家赔偿。在没有受到伤害或者伤害预备状态下不能要求国家赔偿。所谓人身权利主要包括自由、健康、生命三种主要的权利。侵害自由权利的主要形式是违法拘留、非法拘禁等。侵害健康权的主要形式是殴打。侵害生命权的主要形式也是殴打、违法使用警械等。所谓财产权利比较宽泛,既包括公民个人的经济收入,也包括公民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等、在征地拆迁中,非法拘禁被拆迁人,殴打甚至杀害被拆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侵害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同样多发,如违法征收、征用财产、违法查封、扣押、非法强拆等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4、排除要件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征地拆迁中,不仅可以依据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获得更高的补偿,还可以要求依照错误的行政行为要求国家赔偿。

三、拆迁赔偿包括哪些

一、拆迁赔偿包括哪些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赔偿包括以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赔偿如何赔偿


拆迁赔偿应按如下规定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者的损失,按被拆除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用于补偿被拆除住宅的临时住宅和寻找临时住宅的不便,按临时住宅条件分类,按被拆除住宅的人口每月补助;


3、奖励性补偿费,鼓励被拆除的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除房屋,或者自愿放弃搬迁到郊外或者不要求拆除公司的住宅等权利,房屋拆除补偿费的各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决定,拆除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被拆除的人不仅可以得到住宅补偿费,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的设备转移费过度期间的临时配置补助费。

四、搬迁和拆迁的赔偿区别

搬迁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草房补偿标准是1900元一平方米;


2、砖瓦房补偿标准是2400元一平方米;


3、楼房大于2层补偿标准是3300元一平方米;


4、预制砖结构补偿标准是2800元一平方米。

五、国家征用土地是补偿还是赔偿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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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何为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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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董浩涵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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