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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8-11 04:28:0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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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征收补偿费用构成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

河南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河南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收补偿费用构成

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部分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实际建设和种植者。

二、宅基地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产权调换:如果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如果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则由拆迁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三、补偿程序与制定

补偿程序上,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在申请征收土地前,需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相关意见。

在补偿制定上,具体的补偿安置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土地管理法》制定,并可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综上所述,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涉及征收补偿费用的构成、宅基地补偿方式以及补偿程序与制定等方面。这些标准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法律分析: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河南宅基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河南宅基地补偿标 准


1、《土地管理法》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 城市规划 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最新征地补 偿标准


1、在补偿标准上,草案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2、在补偿程序上,修正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3、在补偿制定上,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三、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如下三点: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具有使用、占有、收益的权利。能够极大的是利用土地。为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激发农民的主动性。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河南省宅基地面积规定是多少?

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四)河南省常住人口9000多万人,居中国第3位,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千米。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设住宅,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m2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m2。


2、人均耕地667/m2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m2。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m2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十三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五、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一、拆迁的补偿标准明细是怎样的


1、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


(1)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2)临时安置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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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河南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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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顾成小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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