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多家商户被强拆,损失千万,谁担责,武汉多家商户被强拆,损失千万,谁担责: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根据媒体报道称,5月14日,武汉一知名商场的多个商户反映,他们在2019年底被招商入驻武汉一家知名商场,商场却一直没有兑现开业承诺,现在,十多家商户的设备却被人搬空,每家面临数百万损伤。2019年入驻后,商户们满怀期待,缴纳了包括管理服务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租金在内的高额费用 ,并迅速完成了店铺的装修与设备配置,以期待赶上市场宣传的开业活动。然而四年间,商场始终未能问责开业承诺,导致商户们的业务无法启动。期间,商场运营方多次调整开业时间并提出迁移店铺至相邻建筑的方案,但均未兑现,使商户陷入持续的等待与消耗中。更令商户震惊的是,2023年4月,在无明确通知的情况下,他们的店铺被神秘清空,大量设备与物资消失无踪,损失惨重。据其中一位商户李先生所述,其店内价值约300万元的设备全数丢失,而另一位商户仲女士与其合伙人投资近千万的酒吧也是同样的遭遇,现场仅剩废墟。
面对如果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商户们于2023年4月向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商场涉嫌虚假宣传,市场监管局随后立案调查。同年4月,商户们发现财物丢失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也方案展开刑事调查。但是,案件进展缓慢,商户们寻求与商场运营方沟通时,发现双方频繁更换对接人,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大本营公司在商户未营业期间,还向他们发函追讨巨额费用,进一步加剧了商户们的不满与财务压力。调查发现,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近年来诉讼缠身,涉及多起租赁、合同及广告纠纷,并频繁因未履行法律义务遭到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商户们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呢?商户们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综上述法律规定,主要是审查商户与商场签认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条款,根据当前情况,商场已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户可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违约方承担损失 。
近些年,国家也一再强调,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围绕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等方面,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政府的公信力是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对发展前景的信赖依据,相信武汉当场政府也是这些商户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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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武汉多家商户被强拆,损失千万,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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