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房子是你的,他说房子是他的,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法院这样判: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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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你说房子是你的,他说房子是他的,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法院这样判, 你说房子是你的,他说房子是他的,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法院这样判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款不仅是征收方与被征收方争议的焦点。当然,如果房子的权属存
你说房子是你的,他说房子是他的,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法院这样判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款不仅是征收方与被征收方争议的焦点。当然,如果房子的权属存在争议的话,那么征收补偿款也是权属争议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如果房子的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征收补偿款应该归谁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最高院的相关案例。
2011年,某红砖厂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对红砖厂登记过程中,钟某与杨某都主张自己对红砖厂享有所有权,因为权属纠纷,钟某以杨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法院作出判决两人签订的转让协议,驳回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钟某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县政府支付补偿款148万余元。本案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最高院的再审。
最高院认为:再在洪某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法院虽判决解除了双方之间的转让协议,但并未就协议解除的后果作出处理。对于红砖厂的拆迁实物补偿,应待权属纠纷审理终结后,根据生效的判决书支付。对此,钟某、杨某都签字认可。现钟某、杨某还没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确认砖厂权属,钟某请求县政府支付其补偿款的条件尚未成就。县政府在双方权属争议解决之前,暂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所以说,丁是丁,卯是卯,在征收补偿中,行政机关无法解决其权属纠纷,对于征收补偿利益存在的争议,应当先行解决,确认好权属归属之后,才能进行拆迁补偿利益的相应分配,未经确认产权归属,行政机关不向任何一方支付征收补偿款,不构成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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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头条-你说房子是你的,他说房子是他的,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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