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解决拆迁赔偿事宜及时做出赔偿决定!: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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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南商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解决拆迁赔偿事宜及时做出赔偿决定!, 河南商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解决拆迁赔偿事宜 及时做出赔偿决定!基本案情:张先生的涉案房屋等物品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平台镇陈阁村张楼村,在征收范
河南商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解决拆迁赔偿事宜 及时做出赔偿决定!
基本案情:
张先生的涉案房屋等物品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平台镇陈阁村张楼村,在征收范围内,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29日环保住建局将张先生主张的厂房、养殖场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前后环保住建局均没有与原告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张先生多次找被告要求解决,至今未得到解决。
被告辩称: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有关文件,住建局虽然为征收部门,仅参与了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参与的单位有财政局、国土规划局、办事处等部门共同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经了解,原告方张先生确实属于2018年的被拆迁户,但是对于原告方所拆房屋的类型及面积,以及实际拆迁情况,应当以各部门共同制作的信息采集表和当时的录像作为对原告方张先生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依据。
法院裁判观点:
原告张先生的涉案房屋等物品在征收范围内,被告未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等物品,应当认定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强制拆除后原告张先生向被告要求赔偿,被告应当积极主动与原告张先生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被告至今没有对原告的涉案房屋损失作出赔偿或补偿决定,未履行其职责,故本案不宜直接作出实体判决,应判决被告在两个月内依法对原告作出赔偿决定。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环保住建局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29日强制拆除原告张先生涉案房屋等物品的行为违法。
二、被告环保住建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对原告张先生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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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临律-河南商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解决拆迁赔偿事宜及时做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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