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拆迁安置房有继承权吗,棚户区拆迁安置房: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棚户拆迁安置房有继承权吗,棚户区拆迁安置房
位于红桥、南开两区交界的铃铛阁零散棚户区2018年被红桥区政府列入拆迁改造范围。对于铃铛阁大街丁家胡同的姜学通一家来说,能够再次有机会享受到棚改政策,是他们全家期盼已久的。
姜国庆和姜学通是姜家的老六和老七。姜家七个子女出生后,一直随父母居住在老宅,成家后才陆续搬出。考虑到父母年迈,全家商量后决定由姜学通留在老宅照料父母。
1996年和2011年,姜家父母相继去世。面对老宅陈旧的居住环境,姜学通渴望搬迁。直到2018年,政策总算盼来了,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次拆迁竟引发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家庭纷争。
老宅拆迁,姜家的小儿子姜学通能够搬出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的危陋平房,改善居住条件,而姜家的其他子女也可以继承相应的份额,按说是一件值得全家人高兴的事。但姜家姐弟却说,就在一家人准备办理手续的时候,二嫂子的一句话使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变得剑拔弩张,甚至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刘建国是铃铛阁棚改片区的动迁干部。经过了解,姜家祖宅共有四间,房屋总面积在52平方米,产权均登记在姜家老父亲姜文汉的名下,房屋性质属于私产房。四间祖宅登记了三个户口,姜家父母的登记在2号房名下,二儿子姜学勤一家登记在3号房名下,1号房登记着小儿子姜学通一家的户口。尽管老二一家后来搬进了楼房,但户口始终没有迁走。但在其他子女看来,二嫂一家早就得了家里的实惠,不应再提出争房产的要求。
房产怎么分?姜家人始终未能达成统一的意见。2018年3月,包括姜学通、姜国庆在内的兄妹六家以一纸诉状将二嫂和侄女告上了法庭。
将棚改项目中的民事纠纷案件借助诉前调解机制,由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进行矛盾化解,提高审结效率,是近年来红桥区人民法院、红桥区司法局创新招法,服务民生工程的一项有益尝试。接手案件后,人民调解员张建国对姜家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以及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分析。
姜家老二在世时,继承了母亲遗产的1/8,也就是总房产的1/16,姜家老二去世后,这1/16就由他的配偶和女儿共同继承,因此,姜家二儿媳和女儿也就各自拥有了总房产1/32的继承权。
调查询问,查验证据,制定调解方案。30余项书面证据取证,在搜集大量资料之后,张建国先后与姜家七个子女及家人分别进行沟通,从法律政策和家庭亲情的角度化解姜家子女的心结矛盾,从矛盾双方的角度出发,公平公正提出调解建议。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最终姜家子女达成了调解协议,祖宅的拆迁安置补偿款由七个子女平均分割。调解协议书出具的第二天,姜家子女顺利办理了搬迁手续,这场老宅风波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通过调解,姜家的房产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一家人的生活也恢复了平静。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和姜家一样,因父母过世,子女在房产继承方面意见不一,进而导致各类民事纠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为了更好地服务重点工程,帮助棚改群众早日实现安居梦,天津市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时而生。
在红桥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场,活跃着一支特殊的法律服务团队。他们以“为民服务”为宗旨,视群众为亲人,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真诚的交流沟通,化解纠纷矛盾,他们就是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为实现“运用非诉讼形式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司法服务理念,红桥区人民法院、红桥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实施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于2008年成立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期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三千余件,成为全市司法服务的先进样板。
2017年,按照市政府要求,红桥区启动棚户区改造三年清零行动计划。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心怀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质朴情感,积极发挥诉前调解绿色、和谐通道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对当事人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化解纠纷矛盾。至今已成功调解家庭纠纷262件,制作调解协议书262份,进行司法确认262件,涉及金额达5000余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赢得被征收居民的信任与肯定。2017年,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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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杨可慕
来源:头条-「红微普法」《释法说理》第七期:棚户区危房拆迁,房屋继承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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