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策宣讲,拆迁政策宣讲活动方案: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政策宣讲,拆迁政策宣讲活动方案
据楚天都市报近日报道,徐家棚街育红小学隔壁有家拆迁公司,每天用高音喇叭宣讲拆迁政策,既影响700多名师生安心上课,周边居民也觉得吵。
校方负责人介绍,学校有700多名师生,周边正在拆迁,隔壁的拆迁公司播放广播已有半个月。最初两天,学校曾通过诚善里社区居委会向拆迁公司反映过,声音小了一点,但后来又时大时小。这两天,他们又向武昌区教育局反映,教育局联系了街道社区,声音又小了一点。
“太吵人了!”周边一对七旬老人认为,宣讲拆迁政策完全可以贴通告和文件,放高音喇叭干扰了居民休息,“还不是想早点赶我们走!”
记者随后来到学校隔壁的武汉和鑫居房屋征收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一个月,他们每天上午和下午放广播,主要是为了宣讲拆迁政策,营造拆迁氛围。因为周边拆迁范围较大,怕远的地方都听不到,所以声音调得有点大。既然周边居民有意见,他们将调小音量,注意把握好这个度。
看了以上报道,小编只觉得拆迁公司还是很“诚实”的,明着说了放喇叭的目的:营造拆迁氛围。或许将此表述为营造“逼迁”氛围会更加妥帖一些,七旬老人看问题无疑是准确的。通过高音喇叭的持续攻势而给被征收人制造精神上的压力与痛苦,迫使其尽快签协议走人,类似的手段已在全国各地屡试不爽。那么面对高音喇叭的持续袭扰,周边的被征收人又该怎么办呢?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问题早有规定。其第45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63条进一步解释,“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据此,报道中的区域既是居民区又是学校边,显然适用于上述规定。那么根据该法第58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拆迁公司的制造噪声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在这里,小编不建议被征收人自行“研读”噪声环境的一些标准,因为那些都属于环保的专业领域范畴,且过去适用的一些标准如今已被废止,查找起来难度很大。事实上,如果高音喇叭的影响过于恶劣,被征收人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或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的方式主张权利,一旦政府部门未予处置,就可以进一步针对政府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需要指出的是,高音喇叭“轰炸”尚且属于逼迁手段中性质比较柔和的一种。被征收人一定要对此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保持足够坚强的“神经”,积极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介入,通过各种手段向征收方发动法律攻势,进而“围魏救赵”实现打击征收方违法逼迁嚣张气焰的目的,迫使其老老实实回到谈判桌前开展工作,放弃那些打法律擦边球的旁门左道。从这个意义上说,高音喇叭,也是征收维权战役打响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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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皮芮
来源:头条-高音喇叭宣讲拆迁政策,有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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