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次拆迁赔三倍吗,上海第二次拆迁: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上海二次拆迁赔三倍吗,上海第二次拆迁
继上篇为大家分享的广东省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后,今天主要分享上海市的经济补偿金08年前后的分段计算方法。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渊源
劳部发〔1994〕481号文“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失效之后,各个地方对于劳动关系建立在2008年之前的但是解除或者终止在2008年之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都有不一样的规定。
且劳动合同法九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上述规定就是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历史渊源。
二、上海市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1、原则:按平均工资分段计算后再合并
2、参考文件:沪高法〔2009〕73号
3、具体如下:(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2317号
4、参考判例:(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2317号
三、上海市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1、原则:按工龄时间分段计算后再合并
2、参考文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3、具体如下:
4、参考判例:(2018)沪01民终5089号
四、上海市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封顶
1、原则:分解除理由分段计算后再合并
2、参考文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3、具体条文:
4、参考判例:(2010)松民一(民)初字第2673号、(2011)浦民一(民)初字第20526号
五、简单举例
若员工2008年之前有工龄13年,2008年之后有13年,总合计26年工龄,补偿年限分如下情况:1)若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月平均三倍10000元,平均工资8000元)
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补偿年限及金额为12个月+13个月=25个月*8000元
若非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补偿年限及金额为13个月+13个月=26个月*8000元
2)若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月平均三倍10000元,平均工资12000元)
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补偿年限及金额为12个月*12000元+12个月*10000元
若非因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补偿及金额年限为13个月*12000元+12个月*10000元
六、总结
1、该总结主要在于区分08年前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分段计算,未拓展其他,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解除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这里没有详细展开
2、实际案例远比法律规定复杂,上述总结仅供参考,如有实际案例,还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3、无论是否分段计算,原则上都要计算,只是分段后标准上限不一样。除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增的解除方式,在实施之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不需要分段
好了,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有建议或者不同的看法需要探讨,欢迎大家给我发消息,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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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皮灵雅
来源:头条-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之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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