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不等同于公告送达,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效期多长: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时间: | 编辑:圣运律师 | 浏览:45
摘要: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不等同于公告送达,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原告李某等四人在某市合法拥有门面用房,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因某市人民政府未依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其门面用户,为核实房屋征收行为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原告李某等四人在某市合法拥有门面用房,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因某市人民政府未依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其门面用户,为核实房屋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原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于2013年12月24日从某市人民政府获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份。因不服该等公告,2014年12月26日,原告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本案被告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经延期审理,2014年3月19日,被告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理由是:某市人民政府已于2013年5月13日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提供照片证据予以证明,但原告否认看到过该等公告),该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具有公告送达房屋被征收人的法律后果,原告未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对于上述驳回复议决定书,原告不服,认为该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而向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现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二、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是否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答案是否定的,现予以具体分析:

1、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关于救济期限的内容来看,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行为与《行政复议法 <//www.chinalawedu.com/web/21703/>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并不等同。

   根据《征补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后段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内容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关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www.chinalawedu.com/sifakaoshi/ziliao/chengxufa/xingzhengsusongfa/>》(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作出。本案亦为如此,该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在其最后一段称:“如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服征收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公告该等内容,我们可知:(1)凡已知道该公告内容的被征收人,其寻求行政救济或者司法救济的起算日期是公告发布之日;(2)公告无具体明确的公告期限,只是载明了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3)凡已知道该公告内容的被征收人未在公告载明的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内行使权利的,即丧失胜诉权。

   然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依该项规定内容,我们可知:(1)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人的,需由法律明文规定;(2)公告存在具体明确的公告期限,但需依法确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www.chinalawedu.com/sifakaoshi/ziliao/minshisusongfa/>》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3)公告期限届满,只是产生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受送达人“知道”公告内容的法律后果,并不因此而剥夺受送达人的救济权利;(4)受送达人救济权利行使的期限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而非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因此,从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内容来看,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行为和“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显系两种不同内涵的行为,并不等同。

2.从法理上分析,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行为,也不等同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被告将“公告义务行为”与“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等同,实为拟制法律,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1)《征补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前段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从文义上看,该款规定只课以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的法定义务,并不涉及“告知”或者“送达”的概念,与原告是否“知道”该等公告内容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从文义上看,该项规定的是对于依法采取公告形式,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计算受送达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起算问题。结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即时送达”、第(二)项规定的“直接送达”、第(三)项规定的“邮寄送达”、第(五)项规定的“补充告知通知送达”和第(六)项规定的“有证据证明知道而为送达”等规定,第(四)项实际规定的是一个公告送达的概念,这与“公告义务行为”是两回事。

   (3)《征补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告义务行为”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①从性质上看,“公告义务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是一种送达方式,只是一种程序性规定,不具有可复议性、可诉性;

   ②从内容和适用条件上看,“公告义务行为”是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征补条例》课以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其作出与否,只是彰显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否依法行政,而不关涉是否送达被征收人或者被征收人是否知道等问题;而“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是依照法律明文规定而作出的一种送达方式,依法律规定,一般只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等情形下严格限制适用;

   ③从目的和法律效果上看,“公告义务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单方履行职责的义务行为,其规制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依照《征补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将涉及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法定事项予以公布;而“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在法理上属于一种法律拟制,不仅规制必须公布的相关内容,更重要的是产生了一种推定的法律后果,即视为受送达人“知道”该等内容,而这种推定必须由法律的明文规定,非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而不得创制。

   基于上述,被告在没有证据证明某市人民政府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送达于原告或者原告“知道”该等公告内容的情形下,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具有公告送达房屋被征收人的法律后果为由,推定原告“知道”该等公告的内容,进而剥夺原告的行政复议权,显然是错误的。

《*平拆迁律师》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北京*平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作者。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效期多长

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区别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前有什么工作

房屋征收公告后一定会征收吗?

征收房屋公告有效几年

征收房屋公告期限有多久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效期多长

征收公告的法律效力

房屋征收公告公示期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24最新

没见过拆迁公告,会对被拆迁人有什么影响?,拆迁都有拆迁公告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新征地公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征地公告有哪些内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安机场拆迁补偿公告,广安拆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范围土地征收公告需要哪些条件,土地征收公告必须符合哪些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公告哪里可以查,征地公告在哪里查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公告是具体行政行为吗,征地公告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公告在哪里查询 ,征地公告在哪里查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什么,征地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无锡律师刘波:贷款中介骗局之包装材料,无锡律师刘波:贷款中介骗局之八部门联合公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公告期限和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公告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流程,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基本工作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要注意这三个公告程序,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预征地通告与征地公告的异同点,发布预征地通告和征地公告的区别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基本工作流程,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开发是否需要依法公示?,下发了拟征地公告就必须征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拟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区别,拟征地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什么,征地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来源:临律-履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不等同于公告送达,

本站文字和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翻译、转载,圣运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转载前请务必通知本站并注明内容来源(运律师事务)附以原文链接( http://www.bjsheng.com/zhishi/27167.html )。 本站内容欢迎分享,但拒绝有商业目的的转载!

猜你喜欢

北京市丰台区这些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最新进展: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北京市丰台区这些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最新进展,北京丰台区居民网上咨询的关于丰台区棚户区改造的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答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丰台这些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最新进展。  我想咨询一下 造甲南里10、11号楼在万寿路南延拆迁范围吗  回复  

2024-07-01

2023河北雄安新区拆迁村庄名单公布有你家吗,河北雄安新区拆迁项目: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2023河北雄安新区拆迁村庄名单公布有你家吗河北雄安新区为河北省管辖的国家级新区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雄安新区包括雄县、容城县、安新县三县及周边部分区。近几年河北雄安新区每年基本都有拆迁计划。下面圣运律所小编带来2023河

2024-12-25

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赛罕区金河镇天平营村拆不拆:今日石珊律师谈土地拆迁法律知识

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石珊律师来为大家解答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赛罕区金河镇天平营村拆不拆的法律知识及疑惑。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赛罕区金河镇天平营村拆不拆很多人还是很了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4-09-08

长春九台区2024年拆迁计划:九台区20个村征地,九台区即将拆迁的村屯: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长春九台区2024年拆迁计划:九台区20个村征地2月1日长榆高速公路九台段征收工作推进会议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长榆高速九台域内的征地拆迁推进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如期保质完成。下面圣运律

2024-12-25

天平营拆迁,天平营村拆迁:今日王四新律师谈土地拆迁法律知识

天平营拆迁,王四新律师来为大家解答天平营拆迁,天平营村拆迁的法律知识及疑惑。天平营拆迁,天平营村拆迁很多人还是很了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4-09-08

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涉及这69个片区,济南21年拆迁计划: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涉及这69个片区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下面圣运律所小编带来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涉及这69个片区。一、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根据计划济南市市中、槐荫、天桥、历城、

2024-12-25

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广州市越秀区拆迁规划: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广州市越秀区拆迁规划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欢迎点击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网页详细了解。

2024-07-29

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最: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最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欢迎点击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网页详细了解。

2024-09-14

广州花都区2023拆迁村名单最新:这16个村将拆迁,花都拆迁计划: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广州花都区2023拆迁村名单最新:这16个村将拆迁2023年7月20日-24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6则征收土地预公告计划对一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广州花都区2023拆迁村名单最新有哪些请看下文圣运律所小编的内容整理。一、广州花都区2

2024-12-25

天津静海区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这32个村将拆迁,天津市静海区拆迁明单: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天津静海区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这32个村将拆迁2024年9月25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发布了33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计划拆迁某些村的土地。那么天津静海区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下面是圣运律所小编的内容整理。一、天津静海区202

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