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不能针对征收行为提起诉讼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行政协议: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时间: | 编辑:圣运律师 | 浏览:46
摘要: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不能针对征收行为提起诉讼吗,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是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在涉及到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当事人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下,其是否与征收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是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在涉及到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当事人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下,其是否与征收行为就不再有利害关系,是否就认定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征收土地行为的诉权?本文,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就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是否能够对征收行为再提起行政诉讼,分享自己的看法。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包括三个方面:

1、当事人“认为”。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在起诉时,并不要求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与法律一定就是真实客观、合法合理的,只要能够证明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确实因被诉的行政行为产生争议即可。

2、当事人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整个征收补偿可以大致分为征收行为、补偿行为和实施行为,补偿行为只是其中一个环节,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却又是独立的。由于补偿行为与征收行为是分离独立的,因此当事人即使是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领取补偿款后,仍然认为之前的征收行为违法的,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像大部分地方法院那样认为,当事人既然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对其权利义务就不再产生实际影响了,被诉行政行为与当事人就无利害关系,因此对于起诉不予立案,这一观点明显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3、被诉行政行为侵犯到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及立法精神,只有在行政行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时,当事人才有权据此提起行政诉讼,即法律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在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当事人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一般指的是对被征收土地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上述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诉权

一般来说,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对补偿数额的认可,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下,不能因不满意补偿数额而再提起诉讼。那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否意味着对土地征收行为也放弃了诉权呢?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当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在获得补偿后放弃相关诉讼权利的,那么当事人是不能再就约定的事项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补偿安置协议对此并无明确约定,那么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不意味着对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放弃诉权,如果当事人认为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

三、现有司法实践及当事人起诉应注意事项

虽然我们认为除非在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放弃相关诉讼权利的,即使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当事人仍有权就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地方法院基本不会采取此种观点,现有的支持这种观点的判例,基本都是最高法再审或申诉的裁判。

同时,当事人若对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根据2018年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二是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不能对整个土地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具体到某一行政行为。

当事人如果对补偿数额有争议的,一般来说最好不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即使是认为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有违法的,再想提起行政诉讼,就很难了。即使最高法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再就土地征收行为提起诉讼是持支持态度,但各地方法院对此基本持否定意见,并且当事人起诉一方面既要注意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另一方面也要经过漫长的诉讼期间才能有结果,而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也极大地增加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风险。因此,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当事人,要谨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果起诉也要做好打持久战及可能败诉的思想准备。遇到拆迁征收相关问题,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了解相关知识,或者直接与我们律所取得联系,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倾力为您维权。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几人签字

征收安置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案例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贷款吗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行政复议吗

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征收安置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

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指的是什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我父母留下的房子,因为我户口不在村里就不能拿拆迁补偿,有户口没房子拆迁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不能针对征收行为提起诉讼吗,

本站文字和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翻译、转载,圣运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转载前请务必通知本站并注明内容来源(运律师事务)附以原文链接( http://www.bjsheng.com/zhishi/21404.html )。 本站内容欢迎分享,但拒绝有商业目的的转载!

猜你喜欢

北京市丰台区这些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最新进展: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北京市丰台区这些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最新进展,北京丰台区居民网上咨询的关于丰台区棚户区改造的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答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丰台这些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最新进展。  我想咨询一下 造甲南里10、11号楼在万寿路南延拆迁范围吗  回复  

2024-07-01

2023河北雄安新区拆迁村庄名单公布有你家吗,河北雄安新区拆迁项目: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2023河北雄安新区拆迁村庄名单公布有你家吗河北雄安新区为河北省管辖的国家级新区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雄安新区包括雄县、容城县、安新县三县及周边部分区。近几年河北雄安新区每年基本都有拆迁计划。下面圣运律所小编带来2023河

2024-12-25

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赛罕区金河镇天平营村拆不拆:今日石珊律师谈土地拆迁法律知识

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石珊律师来为大家解答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赛罕区金河镇天平营村拆不拆的法律知识及疑惑。2021年赛罕区天平营拆迁,赛罕区金河镇天平营村拆不拆很多人还是很了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4-09-08

长春九台区2024年拆迁计划:九台区20个村征地,九台区即将拆迁的村屯: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长春九台区2024年拆迁计划:九台区20个村征地2月1日长榆高速公路九台段征收工作推进会议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长榆高速九台域内的征地拆迁推进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如期保质完成。下面圣运律

2024-12-25

天平营拆迁,天平营村拆迁:今日王四新律师谈土地拆迁法律知识

天平营拆迁,王四新律师来为大家解答天平营拆迁,天平营村拆迁的法律知识及疑惑。天平营拆迁,天平营村拆迁很多人还是很了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4-09-08

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涉及这69个片区,济南21年拆迁计划: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涉及这69个片区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下面圣运律所小编带来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涉及这69个片区。一、2024年济南确定拆迁小区根据计划济南市市中、槐荫、天桥、历城、

2024-12-25

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广州市越秀区拆迁规划: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广州市越秀区拆迁规划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欢迎点击广州市越秀区新一批拆迁名单网页详细了解。

2024-07-29

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最: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最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欢迎点击长吉高速宁乡段征地拆迁公告网页详细了解。

2024-09-14

广州花都区2023拆迁村名单最新:这16个村将拆迁,花都拆迁计划: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广州花都区2023拆迁村名单最新:这16个村将拆迁2023年7月20日-24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6则征收土地预公告计划对一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广州花都区2023拆迁村名单最新有哪些请看下文圣运律所小编的内容整理。一、广州花都区2

2024-12-25

天津静海区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这32个村将拆迁,天津市静海区拆迁明单: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话题更新

天津静海区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这32个村将拆迁2024年9月25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发布了33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计划拆迁某些村的土地。那么天津静海区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下面是圣运律所小编的内容整理。一、天津静海区202

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