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在征地拆迁中至关重要,政府信息公开谈拆迁: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政府信息公开在征地拆迁中至关重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征收方应该对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告,但是实践中被征收人常常会遇到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而这些信息对于被征收人至关重要,要获得信息就不得不提信息公开,今天圣运律师为您讲述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原因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据此,当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而不公开时,与信息公开关系密切的各主体有权申请信息公开。
二、向谁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条例》,公民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政府制作的信息由制作部门公开,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获取的信息由获取信息的部门公开。
三、如何申请信息公开
第一,确定对应的信息公开部门。当我们计划申请信息公开时首先要搞清想要申请的信息属于什么性质,判断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那么如何确定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公开呢?依据是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根据政府各部门的权利范围确定信息公开的部门一般没有问题。
第二,准备必须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信息的用途。申请信息公开模板可以尝试在网上搜索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助力信息公开。
四、申请公开那些信息
征地拆迁中可以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1)相关立项申请和批复文件;(2)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4)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5)拆迁公告;(6)拆迁实施方案;(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8)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9)土地确权;(10)用地批准文件;(11)征地公告;(12)征地批复文件。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相应的信息进行申请。
五、信息公开的期间
申请信息公开的结果要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而定,根据《条例》的规定,政府部门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换言之,有关部门最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回复。
信息公开至关重要,而且信息公开是减少征收方与被征收方矛盾的的有效且必要途径,作为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减少矛盾,作为被征收方应当主动申请信息公开化解矛盾。
征地拆迁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想要拿到合理的补偿,就要了解更多的维权方式,因此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有必要了然于胸。如您需要帮助申请信息公开,圣运律师随时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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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政府信息公开在征地拆迁中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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