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报!你已经走进拆迁方的“圈套”-来硕律师,已经被列入拆迁计划是什么意思: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近年来,拆迁工作的推进可谓轰轰烈烈,为加快拆迁效率,拆迁方的手段伎俩层出不穷。而被拆迁人大部分也是第一次接触拆迁,所以经常进入拆迁方所设的圈套内,请注意防范!
圈套一、拿政策说事
为了压缩拆迁成本,提高拆迁效率,不少拆迁方便拿政策说事来辩驳被拆迁人,地方政府所谓的拆迁政策,自然是为了其完成拆迁工作而制定的,为了行使其职权和方便其管理所用。但是,政策不等于法律,更不能违反法律,各级行政部门在征收土地或者房屋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作为,任何超越法律的界限都是违法的。面对拆迁人拿出的“政策“,被拆迁人切不可就此妥协!
圈套二、你的房子是违建
在农村地区,拆迁方经常以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为由将被拆迁人的房子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拆强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于法无据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只要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非仅有任意机关和个人确认即可。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强制拆违行为必须以拆违决定为依据。只有在有权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之后,明确了违法建筑的所有人或搭建人负有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才有实施强制拆违行为的可能性。
圈套三、奖励金
拆迁方为完成拆迁任务,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经常会利用搬迁奖励作为诱饵,往往奖励越高期限越短。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切勿冲动签下补偿协议,一定要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自己房屋应当补偿的数额,以此来决定是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被拆迁人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可轻信拆迁奖励之说,根据规定应当拿到的补偿被拆迁人都有权利进行争取,任何机关部门都不能进行克扣。
圈套四、补偿协议漏洞
被拆迁人对征地补偿并不熟悉,被拆迁人却并不清楚如何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其中协议需要具备的内容更是知之甚少。
签订补偿协议对于相关补偿细节的注意事项:
1、补偿协议的主体必须明确,否则不签字!
2、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补偿方式、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不完整不签字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没有体现不签字!
4、口头应允的优惠条件未体现于纸面上不签字!牢记口说无凭!
5、涉及限制被拆迁人行为、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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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头条-警报!你已经走进拆迁方的“圈套”-来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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