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关于违章建筑的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违章建筑的相关法律规定: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关于违章建筑的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
家里的房子被认定是违章建筑真的件糟心的事情,被认定是违章建筑应该怎么办呢?今天本文就来带您了解相关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违章建筑?
据《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本意见所称违法建设行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建设。
问题二:违章建筑谁来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目前在乡村的违章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城市违章建筑的管理部门是城市划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
问题三:违章建筑怎么认定?被认定是违章建筑还有办法改变吗?
第一,对于建筑业是否是违章建筑应当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认定、处理违章建筑之前必须进行调查。
第二,被认定违章建筑的公民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如果您家的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一定要正确行使合法权利,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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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来源:临律-圣运律师|关于违章建筑的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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