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时评|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房屋拆迁一般指为了环境规划,国家建设,城市改造等原因而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进行拆除,并予以赔偿的行为。房屋拆迁造就了一批像富二代一样的人群——拆二代。那么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今日京师上德律师团队为您解读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
公告
当拆迁公告出来时,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被拆迁人要看清楚拆迁公告内容并最好进行拍照加以证据保全。拆迁公告是拆迁的法律依据,京师上德律师团队在这里表示,出了公告就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对于拆迁问题,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可去对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这些要素,特别是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
商谈、协议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情况,是否超资质拆迁,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
对于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需要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京师上德律师团队在这里表示,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这个是违规的。
执行、行政救济
在此阶段,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由于拆迁许可证案件审理结果可能影响拆迁裁决案件的最终胜负,因此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许可案件时有可能中止裁决案件的审理。
事实上,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大多数情况下领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当然领不出合法的《拆迁许可证》。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法律规定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但土地证,还在被拆迁人手里没有经过注销和变更土地登记,京师上德律师团队在这里表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进行招、拍、挂。
按《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也不可能和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同时《拆迁条例》规定具有拆迁人资格的拆迁人,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批准文书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一方面国土局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另一方面必须具有国有土地批准书,所以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是永远办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京师上德律师团队在这里表示从法理上讲永远办不出来,办出来的话全都是不合法的。
律师评析:京师上德律师团队
关于土地的权利和住所的权利,是许多当事人最关怀的问题之一。关于许多村庄的居民来说,土地的工业及相关衍生权利更是事关生存的计生权利。综上所述,不论是出于何种目的与何种规划,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关于征地拆迁行为都必须得到产权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完全同意,并给予满足的物质补偿和相应的处理安排,保证其相关民事权利不受危害。只要如此,因土地而导致的征地拆迁胶葛才会愈加削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才能因此安靖与宁静。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来源:临律-律师时评|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