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流程,你知道吗,农村征收拆迁新规: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无论是房屋拆迁亦或是土地征收,想要获得合理的补偿,就需要你熟知征地拆迁的流程。只要在清楚的了解这些程序后才能够掌握主动权,明辨一个合法的征地拆迁项目流程应该怎么走。
今天,圣运拆迁律师结合新《土地管理法》的内容来为大家总结2020年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
1、进行土地调查与风险评估
市、县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此程序将主要是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而土地的登记将会直接关系到此次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所以,在此期间被征收人应尽量配合调查,来保证此次调查结果的全面性与客观性,以免因细节问题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损失。
2、 发布拟征地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
我国相关的法律还对征收公告的公告方式进行规定,必须要有利于村民获悉的方式进行公告,并且公告期至少30日。
3、公告期内,听取被征收人意见,并根据要求举行听证
在公告期内,征收方应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且若是有一半以上的被征收人对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召开听征会,根据听证会的情况来修改补偿安置方案。
4、征地拆迁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得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公告在村委会或者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告。
6、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如果看到征收公告后,对于征收土地及补偿有异议,需及时地在法定期限内维权。进行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建议被征收人收到征收公告后,一定及时了解相关时效和程序规定。
7、办理补偿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8、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9、举行听证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般情况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1、实施征地并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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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来源:临律-新农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流程,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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