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别墅之——“秦岭违建”违法情形相关问题有关分析,秦岭违建别墅整治难之我见: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2018年7月以来,“秦岭违建别墅拆除”备受关注,有1194栋违建别墅被整治。
违建别墅的数量之多、占地面积之大令人唏嘘。例如被多家媒体报道的“陈路别墅”,圈占基本农田14.11亩、鱼塘两处逾1000平方米、狗舍面积达78.03平方米,陕西省文物部门鉴定出现代工艺品26件、文物211件,其装潢豪华程度让人瞠目结舌。那么,此次事件中的违法建筑都有哪些违法情形,我们在涉及征地拆迁的案件中又应当如何去看待违建问题呢?京师律所杨明明律师为您解读“秦岭违建”违法情形相关分析有关问题。
一、“陈路别墅”
在当地的多处违建中,备受关注的“陈路别墅”被多家媒体报道,称之为“超级别墅”。在资料中显示业主陈某、建设者支某于2005年以盆景栽植、园林绿化的名义与石井镇蔡家坡村第三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未经土地部门批准,未办理和取得相关手续,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支某先后建筑了砖混结构房屋、鱼塘、道路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构成这处大型违建。2018年9月初,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测绘,这宗土地占地9409.05平方米(合14.11亩),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占地3604.27平方米(合5.4亩)。经过与鄠邑区石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2010)对照,显示该别墅所占地全部为基本农田,越过了红线。另外,该地块还没有国土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对于这个情形,杨明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还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别墅建设时未办理用地及建设手续。另外,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如果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违建问题的具体常识普及
1、违建分类
按照不同法律的规定,将违建分为违法用地和违反城乡规划两大类,这两种违建所依据的法律、负责查处的部门和程序均有不同。对于秦岭违建别墅中“陈路别墅”这样的违建,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违法用地类型的违建,应当由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建。大多数被征收人遇到的还是违反城乡规划类的违建问题,这类违建由《城乡规划法》调整,在城市规划区或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建,分别由城乡规划部门和乡镇政府查处。
2、违建也不一定必须拆
关于违反城乡规划类的违建,《城乡规划法》,对于那些一般违法的违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就不必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拆除措施。如果是严重违法的违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或是当事人不停止建设、不改正的,就要强制拆除了。在法律中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当前还存在大量《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房屋,对这样的房屋,行政机关就不应以现行法律规定去认定处置。
律师观点:征地拆迁律师杨明明
关于土地的权力和住所的权力,征地拆迁行为都必须得到产权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完全同意,并保证其相关民事权力不受危害。只有如此,因土地而导致的征地拆迁纠纷才会愈加削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才能因而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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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头条-超级别墅之——“秦岭违建”违法情形相关问题有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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