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房子要被拆迁,这段时间内可不能加建,也不能出租,列入拆迁范围还能申请建房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那么各个地区是如何做出具体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列举一些给各位参考
南京规定,征收范围公告后,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和申购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套数:(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二)房屋所有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分割、赠与的;(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的;(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当增加补偿费用和申购保障性住房面积、套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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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和前款所列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和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上海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深圳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政府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征收提示,告知自公告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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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圣运律师|房子要被拆迁,这段时间内可不能加建,也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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