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如何避开拆迁协议陷阱,看了这个你就知道,如何制止拆迁: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我们都知道,签订拆迁协议对于拆迁户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易见事情,无论补偿合不合理,只要签了协议就代表着你接受了补偿,但是很多拆迁居民面对经验老到的拆迁方和复杂的拆迁补偿协议往往一头雾水,常常迷迷糊糊的就签订了协议或者做出了有损自身利益的行为。今天我们就来告诉各位,到底哪些拆迁协议才靠谱。
一、这样的协议才能签
首先,拆迁协议的主体合法,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是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房屋所处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具体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其次,补偿合理且明确。拆迁协议补偿协议的内容明确。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总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奖励和补助。对于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房屋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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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白协议千万不能签
空白协议是指拆迁方方所提供的缺少实质权利内容的拆迁补偿协议,其内容多为一般性格式条款。但是拆迁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拆迁方巨额的“糖衣炮弹”诱惑,例如相较其他拆迁居民更多的补偿、更好的房屋在位置等。在这个时候就一定要提高警惕,没有落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的口头承诺就是不一定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此,一定要警惕空白协议,不要相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对空白协议说不。
同时要注意保拆迁补偿协议,作为权利凭证。一拆迁补偿协议是可以进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合理协商的;二是拆迁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双方应当按照法定形式签署协议、签字盖章,并一式两份各自留存。但是,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居民往往会相信拆迁方所言的协议需要交由政府审查批准等理由,将拆迁补偿协议交给拆迁方,而非自己留存。这样的结果就是,在实践过程中,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改变、履行不及时,拆迁居民空口无凭,拆迁居民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所以,一定要保留拆迁补偿协议,作为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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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临律-圣运律师|如何避开拆迁协议陷阱,看了这个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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