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解读: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时间: |
编辑:圣运律师 |
浏览:44
摘要:征地拆迁律师解读: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那么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下面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为您解
“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那么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下面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为您解答!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将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明确纳入了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因此,“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头条-征地拆迁律师解读: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本站文字和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翻译、转载,圣运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转载前请务必通知本站并注明内容来源(运律师事务)附以原文链接( http://www.bjsheng.com/zhishi/14022.html )。 本站内容欢迎分享,但拒绝有商业目的的转载!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