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法学:与其说作出知情同意决定,不如说是患者接受医生的建议: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摘要】医学实践从医生决策转变为依赖患者的知情同意,这是行使一个人的自主权。知情同意的实际过程在实践中要比理论上复杂得多,尤其是当决定涉及心脏移植、急诊抢救等重大医学技术干预时,在模拟知情同意方面还有额外的障碍。许多情况下知情同意的问题与病人理解不足有关。病人并不认为自己在做出知情的决定,而是认为自己接受了专家的建议。因此,知情同意的关键是提高患者同意质量。
【关键词】医生决策,知情同意,医疗纠纷,自主权,专业知识
一.前言
关于知情同意的关键是提高患者同意质量。困难的选择方式的细微差别如何影响给予或拒绝同意的可能性? 同意治疗的权限并不总是不言而喻的。法律围绕着同意争议发展起来,并帮助定义了医生向患者解释治疗选择的任务。应是基于“合理的人”和“合理的医生”标准。
一个合理的人想知道什么? 一个合理的医生会认为病人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有时,那些最需要保护的人不能同意自己接受医疗或研究,这涉及任命有效监护人来注意这些未成年人、昏迷病人,精神疾病病人权利的重要性。
二.知情同意
在二十世纪,美国的医学实践从医生决策转变为依赖患者的知情同意。在现代之前,医生决定什么评估和治疗适合病人,并提出它。病人被期望接受他们的医生毫无疑问提供的任何治疗。正如可以预料的那样,这种做法导致了罕见但有时是惊人的对病人不靓丽的后果,并被当代方法所取代,即从自主病人获得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程序是行使一个人的自主权。在理想的情况下,提出干预的医生与病人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其中满足了以下要求:病人自愿和能力的“阈值要素”、医生披露和推荐的“信息要素”和病人理解,以及病人决策和授权的“同意要素。
在临床医学和医学研究中,医疗团队必须教育病人有关他或她的医疗问题、治疗方案以及每个方案的风险和好处。医疗条件或治疗越复杂,教育和谈话就越长,越复杂。
三. 自主知情同意及其条件
任何获得知情同意的医生或研究者都知道,知情同意的实际过程在实践中要比理论上复杂得多。多少教育就够了? 多少解释就够了? 是否需要确定所有可能的替代品? 病人需要如何理解他或她的病情和治疗才能获得同意?
在实践中,在医学上获得知情同意往往被下放到解释病人的病情和建议的治疗上,而且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这种做法都远远不符合理想,即使是对病人来说也是如此。当决定涉及心脏移植、急诊抢救等重大医学技术干预时,在模拟知情同意方面还有额外的障碍。
四. 误解
在大多数或所有医疗决定中,有几个因素影响知情同意。其中之一便是误解。在各种情况下,影响许多情况下知情同意的问题与病人理解不足有关。20多年前,Paul Stuart ppelbaum和他的同事描述了“同意”研究对象进行试验的过程。他们的描述揭示了这一过程如何不符合理想,二理想的定义是:一个完全知情的人行使完全自由的代理。
然而,叙事和情景在当时和现在都是典型的。当Appelbaum等人评估受试者对他们同意的内容的理解,他们发现大多数受试者甚至对他们同意的研究缺乏基本的理解。评估知情同意的文献正文支持误解是常态,而不是例外。
五. 情感扭曲
情感和智力对知情同意过程及其结果有着巨大的影响。急性疾病通常会引起患者的焦虑或其他强烈情绪,从而显著降低他们的认知功能,导致对将包括在知情同意过程中的信息的误解。阿佩尔鲍姆和他的同事描述了患者,他们对自己同意的理解受到这些情绪的影响,并伴随着认知的中断。
六. 对专业知识的信念
另一种相关的误解是,实际知情同意与理论知情同意之间的距离可能以患者对专业知识的信念的形式存在。2000年,McKneally和Martin[6]调查了一组36名患者,他们选择在(表面上)正常的手术知情同意程序后进行食管癌切除术。研究人员利用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定义和分类患者决定进行危及生命的侵入性手术所涉及的信念和经验。
他们的发现令人惊讶:患者的反应似乎完全描述了另一件事,而不是一个标准的道德或法律框架的知情同意。病人并不认为自己在做出知情的决定,就像通常的理论那样,但相反,认为自己接受了专家的建议。也就是说,病人将他们的权利委托给他们的外科医生。
七. 知情同意的误区
知情同意的理论模型可能不适用于许多医疗决策,特别是体外生命支持技术是如此复杂,以至于可能无法理解所提出的内容。常见的误区有:
1. 对外科治疗的文化信念(适用于侵入性救生程序,如体外生命支持技术,或癌症治疗);2. 通过转诊过程加强信任(即了解其专科外科医生所具备的最高水平的技能和专门知识);
3. 把他们的外科医生理想化了;
4. 相信他们(病人)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来根据医疗信息做出好的决定;
5. 对(特定)治疗的风险的顺应;
6. 认为他们与其说是作出知情决定,不如说是接受专家建议。
八. 讨论
多个研究表明,患者普遍描述了他们对外科医生的能力和意愿的信任,以他们的名义做出良好的治疗决定,并警惕地照顾他们。信任被定义为依赖他人的能力和愿意照顾而不是伤害别人关心的事情,这些事情被托付给他们照顾;信任提供了一种替代警惕和合理计算风险、利益和替代。
许多工作中还有知情同意的边界案例的核心问题:知情同意程序,正如目前在美国实行的那样,是否真的引起了病人的选择,或者它仅仅允许病人选择哪一种医生确定的选择是他们最能接受的(或最不能接受的?
【参考资料】1. Beauchamp TL. Respect for autonomy. In: Beauchamp TL, Childress JF, eds.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7th e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99-148.
2. Merckaert I, Libert Y, Bron D, et al. Impact of life-threatening risk information on the evolution of patients’ anxiety and risk recall: the specific context of informed AMA Journal of Ethics, March 2015 241.
【作者声明】本文编译自Allan B.Peetz(医学博士,就职于波士顿哈佛医学院的外科。)所撰写的“Is Informed Consent for Extracorporeal Life Support Even Po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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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外法学:与其说作出知情同意决定,不如说是患者接受医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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